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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时间: 2024-12-26 22:37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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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12-26

名称

冠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拟决策时间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实施计划承办单位完成时限
1冠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3年11月《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聊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广泛征求县直各部门各单位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布并实施2024年4月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布并实施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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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冠县节约用水规划2024年1月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2、《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
3、《山东省水资源条例》(2024年1月20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4、《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5、《山东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鲁水节字〔2021〕4 号)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2024年6月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经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布并实施。冠县水利局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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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冠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2024年3月

1、《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

2、《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5月);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87号);

5、《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

6、《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2020年9月);

7、《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2015年11月);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

9、《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10、《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2020年9月);

11、《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鲁政发〔2013〕3号);

12、《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09年12月);

13、《山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14、《山东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

15、《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6、《冠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7、《聊城市冠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5年)》;

18、《山东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19、其他相关规划、政策与法律法规。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公布并实施。2024年年底前完成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公布并实施。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月
全过程公开: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会议纪要文件发布政策简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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