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025C/2024-45333074
冠县人民政府
综合政务;其他
2024-04-11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有效
无
2024-04-11
冠政办发〔2024〕3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冠政办发〔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之规定,经2024年4月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附件:冠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冠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冠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 4月 |
2 | 冠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 8月 |
3 | 冠县节约用水规划 | 冠县水利局 | 6月 |
4 | 冠县风电发展专项规划 |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 9月 |
5 | 冠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 |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 10月 |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冠县司法局电话:0635-5281129,或者到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建设路861号世纪大厦 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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