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春冬)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0635-5888001
gxzfj@lc.shandong.cn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252500
102路、306路、307路、309路,县委县政府站下车向北
县综合执法局贯彻党中央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接收原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移交需行政处罚的案件(移送时应形成基本违法事实的书面材料,包括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案源材料、初步证明违法行为事实情况的相关证据材料等);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全县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区园林绿化专业规划,拟订城区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负责全县公用事业管理及市政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拟订编制对已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改造投资计划;管理城市维护资金,研究提出城市维护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参与组织拟订市政公用设施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已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维护;负责城市供气、供热、污水管网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已建成的市政设施及公用事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城区道路、排水、照明等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雕塑建设管理及广场、景区管理工作。负责占用、挖掘城市公用道路、排水管网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有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用事业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制定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区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拟订城区环境卫生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环境卫生设施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各类环境卫生作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的临时堆放物、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管理。
(六)参与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工作。
(八)行使省政府批准的下列行政处罚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权:
1.城市管理方面(县城建城区——四环路内)
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强制权。
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强制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强制权;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强制权。
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强制权。
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强制权,对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强制权。
水行政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强制权。
2.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强制权。
3.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强制权。
4.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权。
5.农业(含农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权。
6.人民防空(除涉密事项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权。
7.对违反成品油、煤炭、电力设施、节能管理等原经济信息和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权。
8.粮食流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权。
9.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权。
10.卫生计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权。
11.交通运输(含县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权。
12.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权。
13.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努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执法能力和城市管理水平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节约用水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约用水型社会建设,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衔接,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规划、政策的制定,负责提出水价改革方案和建议,完善水价体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节约用水有关标准,发布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的具体名录,落实工业节约用水工作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规划、政策的制定,根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节约用水制度、办法,落实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规划、政策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生产节约用水有关标准,推广农业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落实农业生产节约用水工作要求。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结合行业管理工作落实节水工作的要求。
2.关于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投资促进、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县发展改革局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县商务投资促进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对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对移交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

姓名:黄玉峰
职务职级:党组书记、局长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83年1月生
学历学位:大学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装备科。

姓名:石磊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一级主办、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主任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80年1月生
学历学位:大学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机关纪委书记,分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广告科、城市综合管理科、工程建设服务科,分管机关纪委工作;主持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工作,分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数字冠县建设工作。

姓名:丁晓东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二级主办、副局长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84年3月生
学历学位:大专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分管一、二、三、四大队,城乡环卫管理科、信访科、违法处理室、政和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分管住建、人防领域的执法工作,分管城乡环卫一体化、12345市民热线、信用体系建设、综治维稳、退役军人工作、校园安全工作,负责对接市城管委,负责对接公安、交警工作。

姓名:于连鹏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二级主办、副局长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6年5月生
学历学位:大学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主持渣土科工作,分管法制科,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执法工作。

姓名:冯耀文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3年10月生
学历学位:大专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主持三大队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分管供热污水办、燃气办。
负责人:胡森
办公电话:0635-5888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机构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局日常工作;负责局文电、信息、调研、督办、机要、档案、保卫、会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执法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内部规章制度等综合性文稿、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负责对局属单位履职情况、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上级机关、领导批示件等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局属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杜红梅
办公电话:0635-5888009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机构职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订、考核工作;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沙元萍
办公电话:0635-5233089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机构职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对行政处罚罚款、涉及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罚缴分离、代收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计划、编制、配置等工作。负责年度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资金的测算、计划安排、使用监管工作;负责编报城市管理设施维护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专项维修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王建栋
办公电话:0635-5888117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机构职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领域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执法业务指导和法制培训、宣传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参与特许经营权授权及重大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负责听证、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案卷评查工作;负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梳理与调整。负责执法资格审核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对移送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案件统一移送工作;负责与原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原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移交案件的受理工作;负责执法文书的拟订、印刷工作;负责案件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立案编号及执法文书的发放工作;负责简易程序案件备案工作;负责已结案卷宗的保存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柳洋
办公电话:0635-5888118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遵守纪律作风、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制定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标准、行为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落实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行为提出监督建议,定期下发情况通报,对构成违法或者严重违纪的行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宋磊
办公电话:0635-5888016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机构职能: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举报投诉案件的协调、反馈、整理归档工作;办理本局立案的来信及控告申诉案件;负责上级交办、部门移送转办、媒体曝光的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交办、跟踪和反馈工作;负责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局违法案件查处分离的推进工作;负责违法案件的集中处理办公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杨凤旺
办公电话:0635-5888085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机构职能:负责局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社会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系统宣传和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承担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采访接待工作;承担社会舆情信息工作;承担新闻报道的跟踪和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文字、音像、图片等各类宣传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负责大型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王怀青
办公电话:0635-5888005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86号
机构职能:负责城市供气、供热、污水管网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照明管理工作;承担城区园林绿化和照明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或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负责组织编制城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负责城区广场、景区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大节日的气氛营造工作;负责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县城)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作业公司的日常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工程渣土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环卫设备的采购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收费管理工作;拟订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环境卫生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环卫作业市场化、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全县公用事业管理及城区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用事业及城区市政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拟订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的责任;承担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及企业资质、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认证工作;参与城区内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公用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编制数字城管的总体规划、近远期计划;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石磊
办公电话:0635-5888588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西环路市政园林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承担城区林绿化养护工作;承担城区公国和广场附属设施,城区照明设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雨污管网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工作;承担园林、市政、路灯等工程建设工作;承担城区单位庭院绿化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城区绿化苗木病虫害的调查、鉴别与防治工作;协助做好城区内路灯节能、环保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使用工作;承担城区防、除雪抑尘、降尘工作的具体实施;完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负责人:程成
办公电话:0635-5232858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西环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承担城区道路保洁、酒水降尘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承担城区环卫设施、公共设施的保洁、维护工作;承担城区工业企业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承担城区公厕的保洁、维护工作;承担城区企事业单位、临街门店、住宅小区、散户生活垃圾、城区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工作;承担城区“牛皮癣”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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