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县市场监管局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春冬)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秋)
0635-5231331
gxscjgj@lc.shandong.cn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252500
302路 ,工商局站下车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县级权限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县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食品药品、食盐违法违规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下简称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按照职权监督管理各类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分析并依法发布全县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全县相关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五)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冠县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会同县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锅炉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制度。拟订全县药品安全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议。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地方标准。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二)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贯彻实施国家检查制度,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以及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评估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八)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九)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一)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相关介质充装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管。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名:张涛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检验检测中心主任、六级职员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7年7月生
学历学位:大学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主持冠县检验检测中心工作。

姓名:吕国英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四级高级主办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68年5月生
学历学位:大专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分管人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与审批协调、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会、双招双引、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创建、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清泉所、定远寨所、北陶所工作。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武装部、人社局、审批服务局,完成好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姓名:朱延红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一级主办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69年5月生
学历学位:大学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分管计量、标准化与认证认可、财务、办公、综合工作,环保、宣传、信访、内部保卫工作,县计量测试所、甘官屯所、开发区所工作。联系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疾控中心,完成好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姓名:贾献敏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副局长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4年5月生
学历学位:大学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分管平安建设、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法规工作、兰沃所、万善所、柳林所工作。联系卫健局、医保局、政法各部门、武装部、综合执法局,完成好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姓名:于超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85年10月生
学历学位:大学学历,医学学士学位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分管全局安全生产、特种设备、质量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管、广告监管工作,梁堂所、范寨所工作。联系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商务局,完成好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姓名:杨华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二级主办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3年6月生
学历学位:在职省业余大学文化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抽检、健康查体、崇文所、东古城所、辛集所工作。联系教体局,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周少卿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轩晓红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承担局机关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文明创建等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王亚亚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承担市局综合规划科、应急管理科、新闻宣传科、科技与信息化科下达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应急演练和培训。起草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草案。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各项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协调推进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定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考核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拟订全县相关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指导科技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等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12315平台及12345投诉举报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王威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起草县级权限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本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以及稽查办案的措施办法和政策标准。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重大影响或者跨区域的相关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案件移交的审核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李跃森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协调应用。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承担本局登记市场主体的信息公示并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吴福华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根据上级局委托,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冠县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等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参与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承担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王贵兴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负责拟订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刘洪举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和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指导全县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冠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李殿虎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广告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省、市广告监测的相关规定组织监测有关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实施对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张林军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小微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指导下,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等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以及个体工商户食品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受理、办理。承担全县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协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王以锋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以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规范社会质量评价活动。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调查重大质量事故。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县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钱艳伟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食安山东”建设,组织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创建工作,负责建立县级食品安全创建管理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王鹏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分析掌握全县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食品流通和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林产品、畜禽及其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相关领域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岳宗强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分析掌握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童恩梁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或者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监测、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预警有关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呼丙江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分析掌握全县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盐领域安全形势,拟订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对特殊食品和食盐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吕宁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负责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以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督抽检。组织指导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以及相关问题产品处置。负责全县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组织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组织指导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实施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孙亚新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依职责监督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组织指导实施经营、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和相关问题产品处置。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依职责组织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检。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苏凤岗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广应用。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赵杨林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承担全县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技术规范、检定规程。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以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承办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张胜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一、负责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处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价格、知识产权方面的投诉举报;二、负责组织查处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及价格、知识产权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承担上级交办的食品、药品等领域省抽、市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四、负责协调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的处理工作;五、负责指导、配合科室、所做好相关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查看详情】负责人:焦海喜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一、承担县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个体私营经济服务等工作,为营造健康消费环境、智慧监管提供有力支持。二、承担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三、承担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提供发展信息、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推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四、承担为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五、按照相关要求承担全县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有关工作。六、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快速检测相关工作。七、完成县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负责人:陈书强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178号
机构职能:承担建立适应全县经济发展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检测任务,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支撑。
【查看详情】负责人:张涛
办公电话:0635-5266119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西环路55号
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检验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区域检验检测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拟定检验检测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指导实施。 (二)承担全县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消毒餐具、粮油及部分工业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三)组织协调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消毒餐具、粮油及部分工业产品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培训等工作。 (四)指导全县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消毒餐具、部分工业产品、粮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部门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 负责开展与检测相关的科研和培训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消毒餐具、粮油及部分工业产品的监督执法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消毒餐具、粮油、部分工业产品的年度抽检计划,并付诸实施。 (七)根据县政府授权,定期公布全县有关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畜禽产品、食用水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消毒餐具、粮油质量、部分工业产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查看详情】负责人:姜传友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冉子路与武训大道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冯耀川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西环路与冠宜春路交叉口东北角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李仪堂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汽车站路西50米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赵培尚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和谐西路中段路北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温付洲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斜店乡派出所南300米路西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温立新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东古城镇政府驻地(大院内)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崔宾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北馆陶镇南关万达超市西50米路南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逯承涛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万善岳杨路卫生院西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苏飞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仙芝路与248省道交叉口西220米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赵永锋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清水镇政府西侧20米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王新杰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兰沃乡复兴路红绿灯十字路口东南角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刘相磊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堠码路和梁八路交叉口西160米路北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穆维沂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柳林文化路与商贸路交叉口东南角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姜猛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范寨镇政府北60米路西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韩明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辛集镇政府西100米路北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王建国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定远寨镇政府南100米路西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蒋永勤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桑阿镇镇政府西800米路北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魏丁乾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贾镇甘桑路贾镇中学对过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杨凤俊
办公电话:0635-52313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梁堂镇政府街卫生院西30米路北
机构职能:1.负责本所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 2.协助开展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3.协助处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 5.承担对外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 6.组织实施本所重大宣传活动; 7.承担本所的人事管理,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活动; 8.负责本所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9.负责本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协助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1.承担本所装备配备工作; 12.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 13.配合做好本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机构经办行政行为的复议诉讼案件答复书、答辩书的初稿撰写; 14.协助开展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年报公示信息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5.协助做好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16.协助做好僵尸企业出清的实地核查工作; 17.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18.协助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及小微企业转型升级; 19.协助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负责辖区市场经营秩序和经营业户经营行为的规范监管;按照要求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20.开展本辖区合同行政执法工作和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1.开展辖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本辖区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22.开展辖区相关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本辖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 23.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24.依法监督管理价格收费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25.协助调查处理价格等投诉; 26.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27.负责非法集资企业风险排查工作; 28.调查处理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 29.协助组织实施商标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 30.协助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31.协助查处有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32.投诉举报广告违法案件的核查,承担县局监测违法广告案件线索的核查。 33.负责流通领域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认证产品及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 34.协助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35.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综合专项整治活动; 36.组织食品经营业户创建食安品牌; 37.根据验收细则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38.组织推进镇街道食安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39.开展辖区内生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盐)及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0.组织实施食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开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1.开展涉及食品小作坊相关产品类别的专项整治; 42.协助受理、处置食品流通领域受和食品小作坊投诉举报; 43.参与调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食品和食品小作坊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44.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县级监督抽检工作; 45.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等场所规范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食品快检结果公示; 46.开展辖区内监督抽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参与评价性抽检检测工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置; 47.根据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 48.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有关工作; 49.开展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50.参与调查相关食品安全事故; 51.实施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2.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含幼儿园、学校); 53.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54.负责辖区所涉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年度信用等级初评和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工作; 55.负责开展化妆品及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并对相关问题产品依法处置; 56.开展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现场检查工作; 57.负责辖区医疗器械问题依法处置; 58.监管使用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情况; 59.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许可生产,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情况; 60.监管使用单位使用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情况; 61.监管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情况; 62.监管使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情况; 63.监管使用单位其他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安全技 64.负责计量器日常监管工作; 65.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66.查处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盐业、价格、知识产权经营环节,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等违法案件; 67.按照规定向稽查大队转交属于大队查处范围的案件; 68.负责具体实施查处的投诉举报工作; 69.参与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70.具体承办辖区内市场监管投诉举报12345(12315)事项的查办、按期回复办结等工作; 71.具体承办辖区内涉及投诉举报类信访工作;具体办理信访有关事项,履行相关送达回证告知义务,形成书面信访文书反馈至投诉举报受理平台; 72.具体承办辖区内重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3.负责本所党的建设工作; 7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