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机构职能一站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春冬)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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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2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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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起草县级权限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四)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建筑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五)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施工企业的资质批后管理。
(七)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八)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
(九)负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以及共用设施交付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概算审批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县发展改革局审批概算方案。县发展改革局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2.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3.行政审批局与相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划入的审批事项的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加强行政审批与监管部门批管工作的衔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县行政审批局在审批业务办结后,将审批事项业务办理信息传送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及时查看接收审批业务信息,依法对审批事项进行监管。
4.关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职责分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管前期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管后期管理,负责对已建成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5.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规划除外,下同)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力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据原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2)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管工作的衔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移送案件时,应形成基本违法事实的书面材料,移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案源材料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当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将处理结果和公示情况函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于不予立案调查的案件,将不予立案决定书函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姓名:殷占国
职务职级: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3年5月生
学历学位:大专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主持县住建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科。
姓名:孙凯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8年3月生
学历学位:大专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分管建筑市场监管科、冠县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姓名:代仲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主任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2年9月生
学历学位:大学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分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冠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姓名:赵艳丽
职务职级:党组成员,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七级职员
性别:女
民族:汉族
出生年月:1975年3月生
学历学位:大学学历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工作分工: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纪律检查、局作风整顿等工作。协助分管财务科;分管城市建设科、团支部、妇联。


负责人:杜军
办公电话:0635-5788200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办)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杨月辉
办公电话:0635-5788239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负责局(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樊岩杰
办公电话:0635-578827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组织起草县级权限范围内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牵头对投诉、举报进行核实处理。组织实施县本级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负责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黄玉娟
办公电话:0635-5233216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办)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部审计。
【查看详情】负责人:蔺洪俊
办公电话:0635-5788232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建材企业资质管理;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扬尘治理、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监管;负责建筑领域科技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指导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汤润波
办公电话:0635-5788273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市政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承担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郭振宇
办公电话:0635-5283018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并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服务等级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徐敬习
办公电话:0635-578823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赵玉芳
办公电话:0635-5788211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查看详情】负责人:代仲
办公电话:0635-5788208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房地产市场、建筑业发展、建筑市场管理、物业行业管理、住房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承担全县建筑业管理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协助推动建筑业企业行业规范工作。3、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辅助性工作。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及物业市场整顿提升等方面辅助性工作。5、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6、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负责人:许成双
办公电话:0635-5282206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法规;协助做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参与处理房屋征收所涉及的投诉、信访、复议、诉讼等工作。 2、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工作。 3、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测量评估、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等工作。 4、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回迁安置房建设监督、回迁房分配、结算入住等工作。 5、承担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申请、兑付等工作。 6、承担楼盘表管理工作;承担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购房资格审核等;承担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管理工作,包括存量房(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等;承担房屋抵押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承担房屋面积管理工作;承担房屋价值确认和交易价格评估管理工作;承担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承担房屋产权管理工作;承担房屋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承担房屋产权服务窗口建设与维护工作;承担个人房产信息核查工作。 7、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负责人:程红云
办公电话:0635-5788209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1、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节能和建材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咨询和技术性工作。 2、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评先创优、示范引领活动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相关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推广工作。 3、对全县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质量抽查。 4、承担全县建筑市场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工作;对全县建筑市场行为进行抽查巡检。 5、承担全县建筑职工养老保障管理相关的法规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对全县建筑职工养老保障金提取缴纳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6、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查看详情】负责人:代仲
办公电话:0635-5788212
办公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东路130号
机构职能:1、承担县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相关事务性工作。 2、依规参与相关火灾事故技术调查分析工作。 3、承担上级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有关政策、技术标准文件宣传辅助性工作。 4、参与全县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服务工作。 5、承担消防相关档案整理、移交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6、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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