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基本保障额度是多少?
时间: 2022-06-27 16:34
索引号
113715250043286799/2022-26775447
发布机构
冠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6-27
名称
《冠县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基本保障额度是多少?
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60元/人/月。对于重复保险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市级统筹,财政全额负担,省财政承担90%,县财政承担10%。全年累计赔付限额为保费总额的15倍。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赔付限额可上浮至保费总额的18倍。
冠县应急管理局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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