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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明问答:《冠县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22-06-27 19:00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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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6-27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高度重视,2016年12月印发的《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提出:“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强化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加快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64号)。重点阐述了在全省开展灾害民生保险的目的和意义,对工作开展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是依据什么制定的呢?

文件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64号)、《山东省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22〕8号)和《聊城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聊应急发〔2022〕18号)制定。

三、文件出台有什么目的呢?

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和意外事故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参与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构建全新的灾害救助机制和管理体系,促进灾害救助质量和水平得到提升,帮助受灾群众更好更快恢复生产生活。

四、文件有哪些工作举措呢?

为全县居民统一投保了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市民不用承担任何费用即可享受到人身、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等方面的保险保障,真正实现全民普惠,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对象是谁?

我县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区域内的外来人口。

六、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一是洪涝、干旱、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溺水、居家煤气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特定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二是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三是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的损毁。四是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伤亡。五是因灾导致受灾人员的饮水困难。六是其他政府认定需救助的事项。

七、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基本保费标准是什么?

基本保费按照上年度的公安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计算。

八、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基本保障额度是多少?

每人人身救助金限额15万元。每户房屋救助金限额5万元。每户居民基本生活用品(衣被、口粮、厨具)救助金限额600元。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人员的救助金限额25万元/人。因灾导致饮水困难的人员饮水救助费用60元/人/月。对于重复保险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市级统筹,财政全额负担,省财政承担90%,县财政承担10%全年累计赔付限额为保费总额的15倍。如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赔付限额可上浮至保费总额的18倍。

九、我县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工作涉及哪些部门?

应急管理局、财政局、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聊城银保监分局冠县监管组、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11个部门

十、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常新

咨询电话:0635-523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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