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3377942/2024-45388553
冠县人民政府
工业、交通;工业、交通其他
2024-05-30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无
2024-05-30
冠政发〔2024〕4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冠政发〔202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现将《冠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冠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4〕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发〔202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冠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三个十大”行动计划,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设备水平,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000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4000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7%。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92%、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5%。
二、开展工业技改提级行动
(一)推动设备应用高端化。深入实施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紧盯钢板、纺织、轴承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低水平的传统行业,加快替代落后低效设备。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薄弱环节,更新升级一批试验检测设备。(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动生产过程智能化。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每年培训10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工业互联网赋能,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普及应用。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制造环节深度应用。到2025年,累计培育省级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达到8家。(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动生产设备绿色化。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推动重点用能行业、重点环节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设备,有序推进钢板、纺织、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培育能效领跑者。面向纺织、建材、造纸、食品等行业,推广应用一批工业节水工艺和装备,培育水效领跑者。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家、绿色工业园区1个。(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冠县供电公司)
三、开展农业机械装备升级行动
(四)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覆盖面,力争每年淘汰老旧农业机械100台(套)以上。争取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落地,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力争每年更新购置农业机械900台(套)以上。支持推进粮油、棉花、果蔬、种子等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种植、设施养殖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多层、立体养殖,有序推动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4%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补齐粮食烘干设施装备短板。加大烘干能力建设力度,统筹推进烘干设施装备改造提升和新建烘干能力建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建设粮食烘干中心(点),建立健全粮食产地烘干体系,逐步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到2025年,建成布局合理、体系完善的粮食产地烘干体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开展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行动
(六)实施客运设备提能行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的原则,持续推进电力、氢能等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大巡游出租车更换新能源力度。到2025年,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新能源占比达到100%,新增及更新出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巡游出租车新能源占比达到45%(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七)实施运输装备降碳提效行动。鼓励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在更新车辆时积极选择新能源车辆,鼓励混凝土搅拌车、中短途货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到2025年,全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开展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行动
(八)加快建筑领域设施更新。贯彻落实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出台《冠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宣传推广力度。摸排老旧住宅电梯数量和运行状况,对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电梯按程序适时改造。(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积极推进公共供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全面提升供水设施智慧化水平。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城市道路清扫、城市公共厕所、市政园林养护等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动除雪除冰等设备采购更新。加快推动燃气等老化管道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补齐配足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等。(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开展教体文旅设施更新行动
(十)实施教育设备标准化更新。鼓励职业学校围绕专业建设目标进行整体规划设计,以办学质量考核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为抓手,更新不能满足教学需求的老旧设备,新购置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建设高水准实训室,完成新建实习车间设备配套,服务高水平校及初中后五年制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到2027年底,实现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教学设备全面更新,五年制高职等办学条件全面达标,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十一)加快体育设施智慧化升级。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深入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场地设施智慧化升级,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城乡社区健身中心、多功能健身场地、足球场、农村健身路径等亲民便民惠民的全民健身设施。到 2025 年,县主城区基本建成“十分钟健身圈”,至少建有1处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十二)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丰富产品业态、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配合建设“两河明珠”旅游目的地城市。鼓励A级以上景区轨道滑道、游乐设备等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升级改造。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 等数字技术,打造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七、开展医疗设备更新行动
(十三)扩充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强化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检查检验、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5年,全县二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的平均级别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十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开展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全力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加强基础设施、急诊急救、临床专科、设备配备、住院床位等建设,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支持乡镇卫生院升级医疗设备,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配置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眼底检查、颈动脉斑块检查等设备。推进中医诊疗设备更新,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打造中医特色卫生院。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按人口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普遍实现“五有三提升”。(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八、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五)推动汽车换“能”。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2场以上,其中下乡巡展专场活动不少于1场,推动新能源乘用车、微卡、轻卡、皮卡等适销车型下乡。鼓励汽车销售企业采取补贴让利等方式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政府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牵头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交警大队)
(十六)推动家电换“智”。依托“山东省家电消费节”,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销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折扣优惠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销活动。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充分利用“惠循环”数字化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参加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电子产品换新等活动。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七)推动家装消费品“焕新”。鼓励家装销售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开展促消费活动。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家居家装博览会或展销会,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牵头单位: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开展高品质供给升级行动
(十八)着力提升先进产能占比。聚焦涂镀钢板、高支棉纱、工程机械、农机装备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高纯氧化铝、稀土永磁等新兴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到2025年,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35%左右。(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九)着力提升优质产品品质。深化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积极争创“好品山东”和“聊城优品”品牌。大力开发智能家居、绿色建材、老年用品等领域新产品,推出更多适销对路产品。(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难题,鼓励重大装备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提升装备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开展高效能循环利用行动
(二十一)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实现投放站点整合、设施场地共享,推动废旧物资得到有效回收利用。推动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平台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电子化申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创建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十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推广“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依托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开展二手车置换业务,支持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推动二手小微客车一证通办及二手车待销售签注等便利政策。加快孵化二手车出口企业,力争更多企业纳入二手车出口企业试点,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洽活动,帮助二手车出口企业开拓市场,打造二手车出口新动能。(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二十三)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汽车零部件、机床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持续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规范发展废钢铁、废旧动力蓄电池等回收处理综合利用产业,推动废钢铁加工配送产业集群化发展,升级综合利用设备设施,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十一、开展产品标准提升行动
(二十四)参与重点领域技术标准制修订。聚焦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压延加工等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聚焦重点领域,加快完善城市道路、农业农村、林业种植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支持重点企业积极参与农机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配件、工程机械等大宗消费品,组织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到2025年,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4项。(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十五)强化循环利用标准引领。围绕二手商品交易流通,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车辆、家电、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市级地方标准。围绕废旧产品回收利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农机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二、保障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配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领域深化市场需求预测,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二十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政策。以绿色低碳、超低排放、数字化转型、安全生产等为重点方向,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给予补贴。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在换新采购中强制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的,按照《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规定,组织企业进行奖励的申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经费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完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
(二十九)强化金融服务支撑。推动银行机构积极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提高绿色信贷投放精准度。加大对专精特新、瞪羚、小巨人等制造业优质企业及重点项目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冠县监管支局、县金融运行监测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十)提升要素保障水平。紧盯能耗“双控”政策变化趋势,确保完成全县能耗强度下降任务目标,全力保障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需求。积极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统筹纳入“一张图”。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共设施用地。(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十一)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加强设备更新项目谋划储备,以“重点项目全周期协同管理系统”平台为依托,分领域建立设备更新动态项目库,实施全生命周期协同管理,为项目策划生成、手续办理、竣工投产等提供平台支撑。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设备更新重点项目绿色审批通道,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能。(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十二)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媒体要组织精干工作团队,深入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典型宣传、深度报道,充分展示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举措、进展成效、亮点经验和社会反响,全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搜集宣传素材和典型案例,积极协调上级媒体报道冠县经验。(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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