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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6-05-18 10:38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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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发文日期

2016-05-18

名称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和《聊城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聊政发〔2016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和《聊城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聊政发〔2016〕31号)

三、出台目的

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系统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充分发挥规制、市场、科技、行政、文化五种力量,系统提升环境管理职业化水平,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全绿化水网,为建设“美丽冠县”奠定坚实基础

四、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水环境管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三)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拓宽投资融资渠道

(五)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治污水平

(六)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全民参与

五、政策解疑

主要指标2019年,马颊河千户营、一干渠任洼桥闸和冠县三干渠入马颊河口21项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2020年底前,建成区及工业园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乡镇黑臭水体数量明显减少;除地质原因外,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上级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冠县东古城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稳中趋好,不能出现恶化。

2030年,县控以上重点河流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比例达到100%,城乡黑臭水体总体基本消除。

六、二次解读

(一)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深度治理提升城镇污水治理水平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加强码头、船舶停靠点污染防治

(二)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严控取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资源保护构建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三)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严守生态红线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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