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05-1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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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2016-05-18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环境安全,促进科学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和《聊城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聊政发〔2016〕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和《聊城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聊政发〔2016〕31号)
三、出台目的
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系统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构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充分发挥规制、市场、科技、行政、文化五种力量,系统提升环境管理职业化水平,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全绿化水网,为建设“美丽冠县”奠定坚实基础。
四、重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水环境管理,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三)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拓宽投资融资渠道
(五)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治污水平
(六)强化社会监督,推进全民参与
五、政策解疑
主要指标:到2019年,马颊河千户营、一干渠任洼桥闸和冠县三干渠入马颊河口21项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2020年底前,建成区及工业园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乡镇黑臭水体数量明显减少;除地质原因外,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上级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冠县东古城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稳中趋好,不能出现恶化。
到2030年,县控以上重点河流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比例达到100%,城乡黑臭水体总体基本消除。
六、二次解读
(一)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开展工业企业污染物深度治理、提升城镇污水治理水平、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污染防治、加强码头、船舶停靠点污染防治。
(二)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严控取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资源保护、构建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三)加强生态保护与恢复。严守生态红线、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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