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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时间: 2021-12-24 11:58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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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发文日期

2021-12-24

名称

专家解读:《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12月24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成连宾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对《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1〕141号),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编制本预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1〕9号)、《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83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鲁环发〔2020〕34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工作的通知》(鲁环字〔2021〕141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0〕49号)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三、出台目的

健全我县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科学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落实,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推进重污染天气持续减少,直至消除重污染天气

四、重要举措

规范对加强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推进“一厂一策”差异化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有效促进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重污染天气预警的级别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和红色预警(Ⅰ级)。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六、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3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七、预警信息发布后的应急响应程序

预警信息发布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及相关企业按照各自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接收信息后不再发布预警及启动应急响应的文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直各有关部门,立即按照预警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在接到预警通知2小时内通知到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减排措施。

八、重污染天气预警Ⅲ级响应后公众的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做好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4、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5、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九、污染减排可采取的倡议性措施

1、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污染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十、强制性减排措施分类

工业企业减排、移动源控制、扬尘控制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具体联系人:成连宾

咨询电话:0635-605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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