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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

时间: 2020-04-03 18:00

索引号

11371525004312634J/2020-26740027

发布机构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04-03

名称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

政策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冠县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文件要求,依法办理公司的工商注册和筹建、运营事宜。

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冠县土地储备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等文件要求。

出台目的:为了建立县级土地储备开发经营的市场运作平台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融资主体,主要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县政府授权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投资各类乡村振兴项目和增减挂钩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县级储备土地、未利用土地的开发、整治和经营问题。

重要举措:县储备土地开发集团领导班子由县委管理;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为出资人对县土地储备开发集团以管资本为主履行出资人职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履行业务指导和协调等职责;县审计局履行国有企业审计监督职责。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经营层和监事会,健全完善企业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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