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4-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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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4-08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书兴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耕地保护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均强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耕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保护责任,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号文)、《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20〕13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21〕3号)
三、出台目的
在全县建立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达到每块农田有田长的管理模式,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建立层层有责任、基础抓落实的保护机制,确保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四、重要举措
一是坚持耕地保护重心下移、末端延伸,推行“田长制+高空瞭望”管护模式,强化村级田长日常巡查管护“前哨员”职责,将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建厂、种树、取土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在萌芽、制止在初始。二是明确了“田长制”工作总体要求、田长职责和保障措施,全面构建完成“上下一心、管护一线”的田长组织体系,实现“每块农田都有人管”。
五、田长职责
一是通过自己学习和掌握的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来合理引导在老百姓在承包地上的种植行为,确保耕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二是定期检查负责区域内的耕地,发现破坏耕地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三是对负责区域内耕地生产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四是对负责区域内的“田长制”公示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以及耕地占补平衡公示牌进行看护管理。
六、行政执法流程
对于田长上报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首先各乡镇(街道)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将违法占用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不了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我县政策的特点
一是充分利用物联网、地理信息、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立智慧监管系统。二是加快违法占地处置,对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做到1小时上报、1小时到场处置、1昼夜恢复原状,形成耕地保护“三个一”常态化工作机制。三是创新对田长的监督管理,运用田长管理平台形成精确高效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
八、田长管理平台作用
“田长管理平台”由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田块信息和用途管制信息模块、“田长”基层服务模块、市县乡三级监督管理模块及汇总统计考核等模块组成。实现对耕地用途管制公示、“田长”日常巡查情况上报、市县乡三级监督管理、对专项任务的下发核查整改以及完成“田长”责任考核等功能。
九、高空瞭望系统作业流程
高空瞭望系统在全县辖区内架设了94个高清摄像头,全部安装于40-60米高的铁塔之上,按照每个点位覆盖半径3公里的方式,均匀分布在全县域,每30分钟完成一次全县扫描监控,做到了“全天候、全方位、360度无死角”实时监控,为快速发现和查处违法占地行为提供了保障。系统采用AI核心算法,可以自动分析违法行为,自动生成包括位置定位、抓拍照片、视频截取等在内的预警信息,并在系统平台产生报警提示,达到实时监测、自动报警的目的。
十、田长制信息公开渠道
主要通过“田长制”公示牌以及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公开。
十一、名词诠释
1、“田长”:由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或村民代表担任。
2、“非农化、非粮化”:“非农化”主要是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例如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绿化造林,在高速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河渠两侧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大规模挖湖造景,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非粮化”主要是指经营主体违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一些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作物等行为。
3、“三个一”工作制度:对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做到做到1小时上报、1小时到场处置、1昼夜恢复原状。
十二、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具体联系人:冯金哲
咨询电话:0635-712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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