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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25004312634J/2021-26740242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成文日期

2021-04-08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4-08

发文字号

冠政发〔2021〕3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冠政发〔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有关工作,落实基层耕地保护责任,现将《冠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冠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冠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保护责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号文)、《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20〕133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在全县建立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田长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立以县政府考核、乡镇督导、村为主体、“田长”落实的基层耕地保护体系,构建起全面保护、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2021年4月底前,要全面建立和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实现每块农田有“田长”、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的管理模式,建立以“田长制”为基础的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将违法占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变被动拆除为主动阻止,解决监管难、拆违难问题,最大限度避免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确保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通过“田长制”的实施,统筹保护和利用土地,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要素支撑。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保严管。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耕地红线保护意识,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资源。

(二)坚持属地管理。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坚持分级负责、逐级考核、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村级田长负责制”,落实保护目标,夯实保护责任。

(三)坚持统筹协同。充分调动各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主观能动性,激励约束并举,各相关部门、田长加强协同,上下联动,形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合力。

四、主要任务

(一)田长设置。由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或村民代表担任。

(二)田长职责。田长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一是负责宣传耕地保护政策。通过广播、微信、宣传栏等方式普及耕保政策,正确引导承包经营权人在耕地上的种植行为,预防耕地承包人改变耕地用途,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稻谷三大谷物;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闲置、荒芜耕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植物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二是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地块的日常监管。运用“田长管理平台”移动终端等,定期巡查责任区域内的耕地,并做好记录,发现非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建厂、建窑、养殖、挖湖造景以及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砂、取土、堆放固体物或排放、倾倒污染物等行为,及时制止,1小时内向各乡镇(街道)报告,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并落实依法查处和整改措施。三是负责提升耕地质量。负责辖区内耕地生产设施管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的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土地整治,督促承包经营者落实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不得撂荒等各项措施。四是负责对“田长制”公示牌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保护工作。协助各乡镇(街道)或有关部门对耕地生产配套设施实施管护;完成其他需要完成的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职责。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总责。一是督促田长落实保护责任,定期召开田长工作会议,开展耕地保护政策业务培训,调度田长工作情况,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等;对于保护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处罚,对严重失职渎职者依规依纪处理。二是及时处置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对于田长上报的违法情况,各乡镇(街道)接到报告后联系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1小时内全部到达违法现场进行处置,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上报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行为,并督促落实查处和整改。三是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及“田长制”开展情况。

五、工作安排

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21 年4月 10日之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制定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21 年4月11日至4月20日)。各乡镇(街道)确定所有田长名单,明确田长工作职责, 建全“三个一”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和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4月21日至 4月30日)。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统计、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部门监管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乡镇(街道)加强巡查检查,积极与区域范围内的田长对接,加强巡查检查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确保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建设农业设施、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各尽职责,严格依法查处,发现后1昼夜内必须消除违法状态恢复原状。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建立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合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全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在“冠县耕地保护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开展,自然资源、财政、农业、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统计、检察院、公安局、目标调查中心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合力推进。二是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督导,压实责任,定期调度所辖区域内田长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二)落实经费保障。一是县级财政承担“田长制”工作开展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符合《聊城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相关要求的乡镇(街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申报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激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耕地保护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农田基础设施管护与修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地力培肥、耕地保护管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修复等。二是实行“工作经费+奖惩机制”,田长每季度领取基本薪酬,每季度未发现下发卫片的村级田长,按照上报违法用地数量和面积等,给予现金奖励,季度下发卫片涉及的村级田长,按照下发卫片数量和面积等,扣减薪酬。

(三)创新管理手段。一是充分利用田长管理平台、高空瞭望系统,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工作,创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机制。探索将田长制工作与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有机结合,建立智慧田长监督管理系统,主要是通过物联网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多种技术方案,搭建多方位、多层面、系统化、全覆盖的一体化监管综合系统。二是健全“三个一”的工作制度,压实责任机制,做到1小时上报、1小时到场处置、1昼夜恢复原状,将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形成耕地保护常态化、敏捷化、有效化。三是构建村级田长监督考核业务闭环,形成感知更精确、测量更深入、智能化运用更深层次的智慧田长管理体系,实现对“田长”精确高效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保障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全天候无死角监控。

(四)严格督查考核。一是开展乡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年度考核工作,将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耕地保护激励乡镇的重要依据。二是对未按期完成巡田任务、未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且经卫片等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发现一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发现两处,不再列入耕地保护激励村进行奖励;三处及以上的,撤除田长职务。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每个村(居)至少设立1块田长制公示牌,写明田长制主要内容、保护范围、田长姓名、照片、联系电话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局面。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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