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312634J/2022-26742046
冠县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2022-03-23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的批复
有效
无
2022-03-23
冠政字〔2022〕12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的批复
冠政字〔2022〕12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请批复〈冠县“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的请示》(冠自然资规呈〔2022〕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冠县“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由你局负责发布并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测绘工作“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各行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定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新时代冠县现代化建设需要,谋划好、落实好我县“十四五”基础测绘工作。
三、你局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出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按程序报告,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冠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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