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4-08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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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04-08
政策吹风会:《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月8日上午,冠县举行政策吹风会,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杨玉燕对《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
主持人:为了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盘活固定资产,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化解城镇居民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2020〕3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从群众利益出发,出台了《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文件内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海燕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杨玉燕: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杨科长,请问《实施方案》具体有哪些工作措施?
杨玉燕:《实施方案》明确了消费券适用范围、发放方式和规则,群众领取规则和使用方式;规定了我县可以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商户范围,同时对商户参与方式进行说明;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让群众了解活动、享受政策。
主持人:哪些群众可以领取消费券呢?
杨玉燕:凡是具有冠县税务局提供的活动期间办理的单位集资建房和单位自建房相关手续和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相关凭证的产权单位和个人,均可领取消费券。
主持人:那消费券什么时候发放,什么时间段使用呢?
杨玉燕:2022年4月13日-6月30日发放消费券,消费券的消费截止时间是2022年12月31日。
主持人:群众如何领取消费券呢?
杨玉燕:在“我的聊城”APP进行实名认证,系统实名比对成功后,将消费券统一发放至“我的聊城”APP卡券包。
主持人:群众领取消费券后如何使用呢?
杨玉燕:在符合核销条件的冠县内商业企业和个体商户消费时,通过“我的聊城”APP向商户出示消费券二维码进行核销。单笔消费满100元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消费券全额抵扣。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不限制消费券使用张数。
主持人:哪些商家可以报名参与活动?
杨玉燕:规模以上零售、餐饮、住宿企业;进入统计局统计范围的大个体户、限额以下零售餐饮企业;大型商场超市;规范的居民生活类商贸服务企业或个体商户;规范的、冠县特色类餐饮企业或个体商户。
主持人:消费券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杨玉燕:符合核销条件的冠县内商业企业和个体商户。
主持人:非常感谢杨科长的详细讲解,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到此结束,大家再见。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具体联系人:杨玉燕
咨询电话:0635-712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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