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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冠县城市规划区城市集中供气设施配套费征收方案>的请示》

时间: 2020-03-06 14:50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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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冠县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3-06

名称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冠县城市规划区城市集中供气设施配套费征收方案>的请示》


一、政策背景

冠县位于山东省最西部,面积1161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3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760个行政村,总人口87万。冠县生态环境优美。拥有生态湿地、百里林海、万亩梨园、宜人温泉,是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县和著名的“鸭梨之乡”、“毛白杨之乡”,森林覆盖率达到33.6%。拥有国家AAAA级景区1处、AAA级景区5处、AA级景区3处。冠县交通条件便捷。邯济铁路、青兰高速、309国道贯穿东西,106国道纵穿南北,紧邻京广铁路、京九铁路、大广高速、德商高速等交通干线,途径冠县南部的聊邯长高铁正规划建设,是山东省西部重要交通枢纽,是晋冀鲁豫物流集聚区之一。

近年来,县城市化发展进程明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增加,功能日趋完善,城市燃气作为城市能源结构和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工业、商业和居民生活提供优质气体燃料,城市燃气的发展在城市现代化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提高城市燃气化水平,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决策依据

1.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2019年10月14日和30日,分两次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听证会第一次、第二次公告。2019年10月30日-11月29日,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冠县城市规划区城市集中供气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2019年12月3日,组织召开了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民代表、专营企业代表参加的“冠县城市规划区城市集中供气设施配套费”听证会。

2.委托第三方审计,科学核定财务成本。听证会后,委托聊城金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城区燃气运营商冠县瑞鑫天然气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天然气安装成本计算明细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冠县瑞鑫天然气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书》(聊金石会专审字〔2020〕第2号)。审计报告显示,冠县瑞鑫天然气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单位成本依次为23.61元/m226.55元/m230.01元/m2,三年成本总计34864474.04元,核定三年供气工程安装总面积1304760.83m2,折合单位成本26.72元/m2

3.组织专家评审,制定详细实施办法。2020年1月17日,组织召开了由财政、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专营公司代表,第三方审计公司,行业专家,群众代表参加的评审会,对《冠县城市规划区城市集中供气设施配套费拟调整方案》进行评审。经过认真评议,综合考虑目前聊城市城区燃气设施配套费执行《聊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实施细则》(聊政办字〔2019〕28号)标准,即“城市集中供气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23.5元/m2收取”,本次冠县城市集中供气配套费拟调整为地上23.5元/m2

三、出台目的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专项配套费进行清理整顿,将其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重复收取的水、电、气、热、道路以及其他专项配套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从严控制、逐步核减的原则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四、重要举措

我县原有城区燃气配套费收取办法已无法满足县域经济发展需要,为规范城区燃气配套费收取,切实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公用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县重新制定《冠县城市规划区城市集中供气设施配套费征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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