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MB28284265/2024-45585397
冠县人民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2024-12-27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有效
无
2024-12-27
冠政字〔2024〕124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冠政字〔2024〕124号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冠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批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有序推进我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等工作,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冠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冠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冠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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