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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明问答:冠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冠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时间: 2024-12-27 15:36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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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4-12-27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冠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2022年1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建城管字【2022】10号 ,文中提到:为规范全省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2023年底前,各市、县(市、区)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或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并就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做好与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卫生规划等规划的衔接

根据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等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24年7月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鲁建城管字【2024】7号)中,明确要求:各市、县(市)要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统筹考虑建筑垃圾产生量及空间分布,科学规划各类设施建设规模、选址布局、用地需求、建设时序等,根据实际需要落实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做好用地保障。

为落实以上文件精神,推进我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等工作,编制《冠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

二、有哪些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建城管字【2022】10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鲁建城管字【2024】7号)

三、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作为解决我县建筑垃圾临时储存、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等各类设施的落地问题,确保建筑垃圾规范处置。

四、有哪些重要举措?

(一)源头减量

鼓励建筑工程采用绿色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比如推广装配式建筑等。

(二)分类收集

要求施工场地对建筑垃圾按成分、可利用程度等进行分类收集,便于后续针对性处理。

(三)运输管理

规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确保密闭运输,防止沿途抛洒,并且规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四)消纳处置

合理布局建设正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同时推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将其加工转化为再生建材等产品。

(五)宣传引导

提高公众对建筑垃圾污染危害的认知,增强相关企业、施工单位等的环保责任意识,营造良好防治氛围。

五、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意义?

通过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以及相应设施的落地,一是合理管理建筑垃圾,推动其回收再利用,能减少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长远来看利于保障群众可持续发展的生活环境;二是若建筑垃圾处置不当,会破坏周边环境卫生,产生扬尘、异味等,降低居住舒适度;三是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可能占用道路等公共空间,影响群众正常出行,增加交通安全隐患;四是不当处置的建筑垃圾可能对下水道等公共设施造成破坏,影响群众正常使用公共资源。

六、实施方案是怎样进行审查的?

为保障《冠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编制内容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提高项目质量,邀请了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等单位3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相关文本和资料进行审阅审查,专家组认为《冠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3-2035年)》成果资料翔实,内容完整,建设方案可行,目标明确,实施计划合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具体联系人:程浩楠

咨询电话:0635-588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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