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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时间: 2020-09-10 10:10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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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冠县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9-10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一、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背景是什么呢?

答: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批示指示,中央、省连续出台垃圾分类系列文件,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9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2019年12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2号),2020年3月16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印发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0〕13号)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近年来,我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正在稳步推进,实现了城区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但是在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上还存在很多需要健全完善的方面。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冠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决策依据有哪些?

答:主要有《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18〕3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2号)、《关于印发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 知》(聊政办字〔2020〕13号 )。

三、该方案的出台目的又是什么呢?

答: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处置体系,实行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素养,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在方案实施过程中主要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一是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和标准;二是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三是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四是加强示范片区建设;五是加强宣传教育。

五、我县推行的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哪几类?

答: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目前,我县推行的生活垃圾分类主要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四大类。

六、垃圾分类后,怎么投放,垃圾桶怎么区分啊?

答:为便于垃圾分类投放,按照《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要求,我们对垃圾桶通体颜色进行明确。具体颜色是这样划分的:厨余垃圾桶是绿色;其他垃圾桶是灰色;可回收垃圾是蓝色;有害垃圾桶是红色。

七、有害垃圾包括哪些?

答: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含汞废弃物(体温计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及其包装物,胶片及废相纸等。

八、厨余垃圾包括哪些?

答:厨余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

九、餐厨垃圾可以直接装袋丢入垃圾桶吗?

答: 不可以。常用的塑料袋,即使是可以降解的也远比餐厨垃圾更难腐蚀。此外塑料袋本身是可回收垃圾。正确做法应该是将餐厨垃圾倒入垃圾桶,塑料袋另扔进可回收垃圾桶。

十、可回收物包括哪些?

答: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旧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

十一、其他垃圾包括哪些?

答: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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