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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建立农村改厕工作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7-10-19 17:32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92A/2017-26730685

发布机构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7-10-19

名称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建立农村改厕工作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考虑到改厕后工作重点将由建设转移到管护上,及时出台实施意见,可以很好的指导开展工作,减少工作失误。

二、决策依据: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0号)和《关于加快建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鲁建村函〔2017〕19号)

三、出台目的:按照“专人管理,快速维修,及时抽取,科学利用”的工作目标,成立管护队伍,健全管理网络,明确部门职责,做好改建厕所后续工作,确保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液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效用,巩固和扩大农村改厕工作成果,逐步建立起“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

四、重要举措: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农村改厕后续维护管理工作是一项改善环境,保障民生的社会性综合事业,要充分认识农村改厕后续维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村改厕后续工作长效机制顺利实施。

(二)分级负责,压实責任。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农村改厕后续管理维护工作的协调和技术指导。各乡镇(街道)是农村改厕后续管理维护落实工作的第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日常维修和清洁卫生管理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考核,保证厕所正常运转和卫生整洁村庄是农村改厕的直接受益者,是农村厕所的日常管护的责任单位。

(三)健全制度,加强考核。县大督查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农村改建厕所的管理和日常卫生等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范围各乡镇(街道)要同时制订相应的农村厕所日常卫生管理和维修的考核办法,要将后续维护管理工作纳入对村庄的考核内容。

(四)成立队伍,专业管护。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成立专业管护队伍,确定专职管护人员,为农村改建厕所实现长效管理和维护建立一支业务精干的工作队伍。

五、政策解疑

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和疑惑的农户厕具维修和粪液抽取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学习了兄弟县市先进经验和做法,考查了一些粪液处理先进企业,结合冠县农村改厕现状,确定了我县农村改厕后续管护“四中心五试点”新模式。

六、二次解读

目前,我县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模式为“四中心五试点”即:粪液收集中心,在原有18个乡镇(街道)建有粪液收集池的基础上,根据村庄位置合理确定41个地点,用于建设村级粪液收集点。无害化处理中心按照“打破乡镇区划、就近服务群众、因地制宜、合理选址”的原则确定无害化粪液处理站,无害化处理中心下设7处无害化粪液处理站用于处理收集和转运到的粪液,生产液态有机肥。液态肥试验中心,生产出的液态有机肥经有关部门检测,结合冠县是农业大县和林果大县的实际,计划分别在东古城镇、兰沃乡、斜店乡、桑阿镇、贾镇,设置大蒜、果树、蔬菜、小麦和玉米、苗木五个试验中心,由供应商与农林大户签订合同,在技术人员指导下,免费提供液态有机肥两年。试验中心主要用于测算、对比液态有机肥使用前后的效果,为进一步推广使用液态有机肥提供科学依据。推广应用中心,经科学测算后,根据液态有机肥的肥效和试验地块的收益情况,将液态有机肥生产作为一个新兴产业,面向全县、全市、全省宣传、推广和应用。我县农村改厕后续运行和管护全部纳入到智能化管护平台,实现农户报修、报抽,粪液收集与处理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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