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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时间: 2018-05-30 16:05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92A/2018-26730682

发布机构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05-30

名称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政策背景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逐步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民小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工作体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建立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二、决策依据

《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28 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聊政办字〔2015〕75号)

三、出台目的

为加强我县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和谐,实现物业服务质量水平提升,使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四、重要举措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的原则。把物业管理纳入城市管理的大平台,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建设工作范畴统筹考虑,综合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物业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委员会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服务。

坚持权责统一,保障到位的原则。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责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划分物业管理相关职责和义务,分解下放管理职权,积极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协调创造条件,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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