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10-25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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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0-25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审批流程的通知》
为切实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和现有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进行了深入剖析,梳理汇总。按照容缺办理、并联审批的原则,根据建设模式不同,履行不同的审批流程。主要解读如下:
一、开发商市场运作开发模式。开发商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实施开发建设,建成后销售给购房户,完成不动产(也就是房产证)登记。大致流程如下:
1.开发商首先要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2.县住建局出具《房地产项目开发条件意见书》,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将《意见书》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
3.土地、规划手续(自然资源规划局);
4.开发商取得土地、规划手续后,办理施工手续:
(1)项目报建(审批局)
(2)施工图审查(住建局)
(3)招投标备案(住建局)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协议(住建局)
(5)人防审批、施工许可(审批局)
开发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5.开发项目达到预售条件后,办理商品房预售手续:
(1)商品房预售方案(住建局)
(2)资金监管协议(住建局)
(3)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局)
(4)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住建局)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具备销售和签订购房合同。
6.开发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组织竣工验收(开发商)
(2)消防、防雷验收备案(住建局)
(3)竣工验收备案(住建局)
(4)组织综合验收(开发商)
(5)综合验收备案(审批局)
开发项目经综合验收备案后,具备办理不动产证(也就是房产证)条件。
二、村委会主导建设模式。村委会取得土地证,办理建设手续,房屋建成后出售(分配)给本村村民。大致流程如下:
1.村委会办理土地不动产、规划手续(自然资源规划局)
2.取得土地、规划手续后,办理施工手续:
(1)项目报建(审批局)
(2)施工图审查(住建局)
(3)招投标备案(住建局)
(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协议(住建局)
(5)人防审批、施工许可(审批局)
村委会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满足开工建设条件。
3.建设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组织竣工验收(村委会)
(2)消防、防雷验收备案(住建局)
(3)竣工验收备案(住建局)
(4)组织综合验收(村委会)
(5)综合验收备案(审批局)
建设项目经综合验收备案后,出售(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本村村民。
三、县住建局将全力配合相关乡镇和农村社区开发商,在新型农村社区办理或补办建设手续的各个环节,提供最佳路径,最佳服务,引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同时积极和自然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确保在创新方式、优质服务的同时,保障程序合法,监管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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