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092A/2019-26730405
冠县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19-10-25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审批流程的通知
废止
无
2019-10-25
冠政办发〔2019〕28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审批流程的通知
冠政办发〔2019〕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加快全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按照容缺办理、并联审批,最大化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经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审查,对农村社区建设审批流程进行了简化优化。现把优化后的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审批流程下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导的农村社区建设审批流程(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
2、村委会主导的农村社区建设审批流程(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导的农村社区建设审批流程(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
附件2
村委会主导的农村社区建设审批流程(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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