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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92A/2024-45332297

发布机关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成文日期

2024-04-03

标题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冠县财政局《关于支持青年首套住房需求的政策措施》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4-03

发文字号

冠住建字〔2024〕7号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青年首套住房需求的政策措施》
冠住建字〔2024〕7号

 

为进一步解决青年首套住房需求,吸引更多青年在冠安居就业,参照聊城市《关于加快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 支持青年首套住房需求的若干措施》(聊青联发[202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措施。

一、适用对象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申请日计算),具有冠县户籍或外地户籍在冠县稳定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的青年人。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县批准销售的商品住房。

三、支持政策措施

(一)实施购房消费券补贴政策。购房人在我县通过市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县财政给予3万元购房消费券。

(二)房企配套优惠政策。参与消费券活动的房地产企业,在购房款中一次性核销消费券;开发企业配套给予购房人3万元优惠。

四、工作分工

1、人社部门负责审核购房人资格审查(主要是养老保险)。

2、县住建部门负责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兑付购房消费券。

3、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并及时拨付。

五、申请流程

(一)申请核准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报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无房证明等),签署书面承诺书。通过人社部门审核后,申请表中含3万元购房消费券。

(二)选购住房

申请人持审核确认申请表等有关材料(养老保险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无房证明等)进行选购商品房,选定商品房后,由企业一次性核销购房消费券,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并网签备案,网签备案后5日内由企业报送至住建部门。

(三)消费券结算

    消费券政策结束后由住建部门汇总,向县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兑付。

六、其他要求

(一)所购房屋用途须是新建商品住房。

(二)住房获取途径须是市场购买,不包括继承、受赠、直系亲属过户、拆迁安置、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二手房等。

(三)已婚夫妻只能购买一套,且所购买商品房网签备案的时间应在本政策发布之后。

(四)申请购房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并依法将不诚信行为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五)消费券核销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

(六)本政策实施期间,同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七)享受本政策购买的房屋,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七、实施期限

本政策自4月10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止。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冠县青年首购商品住房申请表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冠县财政局
2024年4月3日

 

附件:

冠县青年首购商品住房申请表


购房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性别

    男     女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人承诺

上述信息属实,申请首套商品住房消费券,如与事实不符,责任自负。(加黑文字由当事人手写)




                         承诺人签字:


人社部门购房资格审核意见

审核人:                        2024年  月  日(公章)


住建部门购房信息核实意见

审核人:                        2024年  月  日(公章)


说明:1、申请流程:外地户籍购房人提出申请(含身份证、户口簿、无房证明等资料)→人社部门资格审核→申请人选购批准销售的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住建部门核实购房信息(申请表、网签备案合同)。冠县本地户籍青年人符合购房条件(含身份证、户口簿、无房证明等资料),填写申请表(含承诺)后可选购商品住房。

2、此表含购房消费券金额,在活动期限内完成审核、购房、网签备案,由开发企业提交住建部门通过审核后有效。

3、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2197175、2197061;县住建局5788235、5283018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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