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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代屯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是什么?

时间: 2022-03-10 17:48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92A/2022-26777045

发布机构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3-10

名称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代屯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中,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是什么?

1、房屋征收部门: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635-5788201

    2、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冠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35-5788027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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