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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代屯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中征收区域的基本情况

时间: 2022-03-10 17:50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92A/2022-26777044

发布机构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3-10

名称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代屯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中征收区域的基本情况

征收面积约5万平方米、约300户,被征收单位有县人大、公安局(崇文派出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气象局、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城关供销社、人保公司及社会零散户。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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