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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各单位工作是怎么分工的?

时间: 2022-09-05 14:38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92A/2022-26776188

发布机构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9-05

名称

《冠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各单位工作是怎么分工的?


单位

责任分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公安局

旅馆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

司法局

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财政局

保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法依规用地、规划,排查地质灾害风险。

农业农村局

农村宅基地管理。

应急管理局

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建房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

综合行政执法局

违法建设和违法改扩建行为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查处城区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的临时停放物、搭建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消防大队

依法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

负责指导场所

教育和体育局

教育机构和体育场馆、体育类培训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局

民爆企业、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

民政局

养老机构和设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交通运输局

交通用地红线内自建房以及用作交通场站

水利局

县管河道、库区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商贸企业经营场所

文化和旅游局

文化、影院和旅游设施

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机构

应急管理局

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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