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3-03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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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应急管理局
2022-03-03
《冠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原预案有什么关联、差异?
较2015年印发的《冠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冠政发[2015]40号),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修改:
1. 调整组织指挥体系。原预案的组织体系包括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地方机构。机构改革后,县政府应急办不再设立。修订稿中,明确规定了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联合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设立情形,明确了各机构的一般性职责和12个现场工作组及其职责。
2. 增加应急预案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内容,明确了具体内容和要求,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3. 加强风险防控。强化了各级政府机构开展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职责和主要内容。
4. 完善监测预警。重点是细化了预警措施,增加了观测频次要求、转移疏散人员等9项预警措施。
5. 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对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各级政府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6. 增加指挥协调工作要求。对各级政府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衔接进行了明确。
7. 调整响应分级机制。增加了响应分级机制有关内容,明确了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形。
8. 细化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区分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分别明确了相应处置措施,提升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9. 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对信息发布时限、发布流程、主要内容、平台进行了细化;增加舆情引导工作要求。
10. 增加紧急状态的启动程序、发布机制。
11. 优化应急保障工作。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对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及其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提出建立完善保险制度,要求为救援人员购买相应保险。突出科技支撑,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增强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救援实战能力。
12. 完善预案管理。细化预案编制、审批、衔接、演练、评估和修订工作职责、主要内容等要求,完善应急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机制。
冠县应急管理局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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