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1:14:54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冉子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建安商贸城东北角);邮编:252500;电话:0635-7022000邮箱gxxzsp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等方面做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63条。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75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5条,批准服务类25条,公示公告类89条,财政类6条,其他类40条“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8条。

公开渠道

公开数量

所占比重

冠县人民政府网站

175

37.80%

“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

288

62.20%

总计

463

100%

3.解读回应情况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2篇(主要负责人、图文解读各1篇),开展政策吹风会1次。发布舆情回应1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谁制发、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完善官方网站“智能搜索”数据库问答数据,提升站内搜索的便捷性和准确性。在官方网站公布本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集中展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冠县人民政府及山东政务服务网冠县站点相关栏目的运行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充分“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群众办事服务有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

健全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安排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1次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对2021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558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和不足,需要改进和提升,主要体现在我单位虽然将政务服务公开工作详细明确的分到了所涉及相关业务的科室,由相关科室负责各科室公开业务的上传,但是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及主动性欠缺,导致我单位出现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这也体现了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足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在日常工作中,增加与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沟通;二是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多样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政办发〔20227号)要求,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做到更好解答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并且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优化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同时做好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营商环境等领域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积极接收群众意见,引导大众的支持与监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4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县行政审批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省“十大创新”和聊城市建设“六个新聊城”任务要求,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政务服务创新引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行政审批改革动态,利用政府开放日,邀请群众来我局参观并精确解读相关政策,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