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时间: 2022-08-02 19:02
索引号
113715250042154047/2022-26776983
发布机构
冠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2-08-02
名称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明显增加,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日益凸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和谐幸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要求各级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发〔2020〕11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冠县卫生健康局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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