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312618W/2023-45223813
冠县文化和旅游局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2023-12-25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有效
无
2023-12-25
冠政发〔2023〕16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冠政发〔2023〕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我县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丰富,保护、利用好这些文物资源,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而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公布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处)。
附件: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冠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冠县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1处)
一、古遗址(共1项) | |||
序号 | 名称 | 时代 | 地址
|
1 | 后李赵庄遗址 | 宋、元 | 桑阿镇后李赵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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