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7-06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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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1-07-06
冠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郭洪恩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奖励措施的通知》
主持人:大家好!日前,我县出台了《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奖励措施的通知》,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政策的主要内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冠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郭洪恩,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郭洪恩: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郭书记,请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冠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奖励措施》出台的相关背景信息。
郭洪恩: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以来,外贸形势越来越严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1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4号)等文件精神,为稳定我县外贸,特制订该政策。
主持人:本次《冠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奖励措施》出台的必要性是什么呢?
郭洪恩:今年出台《冠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奖励措施》主要是为了加快外贸企业发展,扩大外贸进出口总额,促进我县外贸平稳发展。
主持人:《冠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奖励措施》政策中主要制定了哪些奖励措施?
郭洪恩: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外贸新业态、开拓国际市场进行资金支持;对进出口增量企业及首次实现业绩企业进行奖励;对跨境电商业务给予奖励。
主持人:接下来,请郭书记再详细介绍一下企业资金奖励具体情况。
郭洪恩:一是对进出口增量企业实行奖励。增量在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不含1000万美元)的企业,每增加10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对增量在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的企业,每增加100万美元奖励3万元人民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二是对首次实现进出口业绩的企业进行奖励。对于“新开壶”、新设立的自营进出口企业,实现进出口业绩达到50万美元(含)以上的奖励3万元人民币。实现业绩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不含1000万美元),每10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实现业绩1000万美元以上的,每100万美元奖励3万元人民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三是对落户我县的跨境电商企业进行奖励。按照进出口贸易额0.025元/1美元进行奖励,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主持人:符合条件的企业如何申请资金奖励呢?
郭洪恩:海关反馈数据后,根据不同项目的情况要求,企业准备申请资料,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根据企业申报材料,结合当年度资金情况统筹发放。
主持人:郭书记,对于企业奖励县财政资金有哪方面的支持呢?
郭洪恩:对出口企业,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以及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下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除去上级补贴后,县级财政给予剩余部分全额资金支持。对当年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其间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如阿里巴巴、亚马逊、ebay等)寻找客户、开拓国际市场产生的服务费用,除去上级补贴后,县级财政按照每个平台最高2万元给予支持,实际剩余支出低于2万元按实际剩余支出金额给予支持。对其他企业,参加由省或市商务部门统一组织的境外展会和涉外境内展会的展位费,除去上级补贴后,县级财政给予费用剩余部分的全额资金支持。
主持人:非常感谢郭洪恩书记对《冠县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奖励措施》的详细讲解,让大家政策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大家再见。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具体联系人:母玉红
咨询电话:0635-523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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