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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25C/2020-26736806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2-27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0-02-27

发文字号

冠政发〔2020〕9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冠政发〔202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我县组织对现行涉及营商环境的全县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等5个文件。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冠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序号

文  号

文件名

1

冠政发〔2008〕11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2

冠政发〔2010〕52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民创新创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3

冠政办发〔2012〕45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民营镇域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4

冠政办发〔2017〕131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5

冠政办发〔2017〕132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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