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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冠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2025-05-01 16:26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25C/2025-45758676

发布机构

冠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5-01

名称

专家解读:《冠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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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张嵘林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二级律师

冠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专家

 

【观点呈现】

近年来,涉企行政检查领域“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乱象丛生,对企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提出“按照中央统筹、省负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工作落实”。2025年4月,省、市政府相继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意见、方案。

《冠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正是冠县对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的积极响应。《方案》主要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中的检查主体、检查事项范围、检查标准、检查计划及备案程序、检查程序、检查方式、检查结果处置、保障措施等进行明确要求,旨在通过有力手段,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降低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任性检查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从而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的目的,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

《方案》明确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具有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提出“严禁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实施行政检查”的要求。同时,明确受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经合法委托后实施行政检查的,要以委托主体的名义实施。委托书要载明委托的依据、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布。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等第三方及中介机构,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确保行政检查工作公开透明、源头可控。

《方案》对规范行政检查事项范围、标准、计划进行明确。提出“清单之外无检查”“一张表单”“综合查一次”“一表通查”等要求,将检查事项梳理归并形成一张综合检查表单,明确一致的检查标准,做到一表通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利于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现场检查人数,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方案》要求对行政检查程序“前、中、后”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管。“前”即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中”即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全程留痕”,“后”即涉企行政检查“事后评价”。同时,畅通企业、监督员诉求表达渠道,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完善县乡两级执法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作用。

下一步,冠县要在强化监督问效上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社会监督员等作用,通过座谈会、下发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导,重点纠治行政检查随意性大、处罚裁量权滥用、执法不注重效果等行为;强化与12345市民热线等的协作配合,多渠道收集执法问题线索;用好“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云MAS平台,实现对执法行为的精准监督。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杜海云

咨询电话:0635-528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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