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意见征集时公众有哪些参与渠道?
时间: 2024-04-11 15:23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25C/2024-45333096
发布机构
冠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04-11
名称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意见征集时公众有哪些参与渠道?
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决策事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公众有权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向有关部门(单位)征集意见外,还应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冠县司法局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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