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8-2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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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8-24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新华解读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2022年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持人:大家好!日前,我县出台了《冠县2022年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文件内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新华,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陈新华:大家好,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冠县2022年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
主持人: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该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依据。
陈新华: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全县劣质散煤管控,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冠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等法律条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冠县2022年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方案》。
主持人:制定该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陈新华:为全力巩固前期“劣质散煤”治理成效,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减少燃煤污染。
主持人:该方案有哪些重要举措?
陈新华:确定工作目标,将劣质散煤管控工作细化为劣质散煤禁售、劣质散煤禁运、清洁能源替代、农业大棚养殖大棚散煤清理、禁燃区燃煤禁烧五个方面,成立劣质散煤管控领导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主持人:该实施方案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陈新华:劣质散煤治理不仅涉及蓝天白云,还牵扯群众温暖过冬民生问题。因此在散煤治理工作中遵循提早部署、依法治理、属地监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形成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热线,切实减少燃煤污染。
主持人:我县散煤治理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
陈新华:共制定了五项工作措施:一是严禁劣质散煤禁售,加大打击处罚力度,一旦发现从严从重处罚;二是严禁劣质散煤运输,加强对劣质散煤运输车辆的监管、排查力度;三是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制定推广方案和奖补政策,加大对清洁煤的抽查力度,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不合格清洁煤产品销售行为;四是在重点区域开展散煤清理工作,排查农业大棚、养殖大棚等重点区域,确保不留死角;五是对禁燃区加强管理,根据实际,适时调整设定禁燃区,并全面禁止使用燃煤。
主持人:陈局长,我县散煤治理改造有哪些特点呢?
陈新华:今年散煤治理工作突出一个“早”字,冬病夏治提前谋划,采取“堵漏洞”“严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生产销售劣质散煤的打击力度,通过查封、扣押、罚款、立案等手段,让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主持人:非常感谢陈局长的详细讲解,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大家再见。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吕宁
咨询电话:0635-523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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