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12-06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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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政府
2017-12-06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本县各类气象灾害,建立规范、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形成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功能周全、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决策依据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聊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聊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一是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社会对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越来越高,按照近年来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当前防灾减灾工作要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为满足以上新需求和新要求,对《预案》的修订,应明确指挥体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体现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重在灾前预警及联动等,充分发挥应急预案作用。
二是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需要。近几年国家和省、市政府机构进行改革以及有关部门职责变更,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更新,考虑到《预案》的可操作性以及《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应急预案修订有明确时间要求: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后的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备案。各类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到 5 年修订一次。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村(居)、社区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2年修订一次。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预案》的修订更好的适应当前我县综合防灾减灾的新形势和新变化。
四、重要举措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由县政府设立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部指挥长,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联动工作;明确了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以及各自职责。并建立应急专家组制度,负责提供应急响应决策意见建议和技术指导。
二是强化部门响应联动。发布气象灾害橙色以上预警后,指挥部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会商、信息共享,并明确23家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和联动措施。明确气象灾害预警制作发布由县气象局承担,理清了政府、媒体、综合信息服务站及信息员在预警传播过程中的职责。
三是更加关注灾前防范,即强化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信息发布和传播、预警响应和部门联动。
四是明确奖惩办法。规定了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应急响应中的失职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特大损失的,由本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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