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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44221X1/2022-26727675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成文日期

2022-04-29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暨税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4-29

发文字号

冠政办发〔2022〕8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暨税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冠政办发〔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

现将《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暨税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暨税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改进税费征收管理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和管理效能,加强涉税信息交换和综合利用,快速回应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诉求,确保中小微制造业缓税政策和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开创共建、共治、共享的税费服务新格局,更好服务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以财税和非税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税费协同共治网络体系,健全税费协同共治运转机制,推动税费协同共治现代化快速发展,切实发挥好税费征管服务参与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以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以强化税源信息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费营商环境为目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深刻把握政府服务网格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服务触角可延伸到“神经末梢”的突出优势,主动把基层税收治理融入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基层政府的社会化治理的网格之中,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税务主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税费皆重、服务民生、乡村振兴”的税费协同共治体系,改变传统的税务部门的单一“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税费协同共治”的多部门、多领域“大服务”格局过度,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税。各涉税部门和单位要在税费协同共治工作中,积极发挥监督管理和协税护税职能,依法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

(二)政府主导。税费协同共治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推进,要及时研判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部门协同。部门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合作、信息共享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各项任务高效推进。

(四)综合治理。搭建税费网格共治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网格治理效能,做好税费服务体系、税源监控体系和涉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把税费协同共治推向更高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搭建税费协同共治组织架构

为加强税费协同共治的组织协调,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决定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协同共治部门和单位明确网格长(由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和网格联络员(由内设机构业务科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综治网格化管理,明确乡镇(街道)网格长、村(社区)网格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着力实施网格精细管理服务

集约化利用网格内的各项资源,着力夯实征缴管理基础,实现联络员对网格内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费)事项一张图、一本帐、一口清,网格长对网格内重点税源、重要事项、重要节点全面掌握、全程关注、全力解决。建立网格化工作事项清单,网格员协助基层税务部门开展户籍调查和税源调查等事项,不断优化和改进税费服务方式,实时提供税费申报提醒、政策宣传培训、涉税(费)咨询、争议调解等服务。

(三)加强涉税费信息分析利用

充分利用涉税费信息,开展税费风险评估,深入查找税费征管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税费征管机制,有效化解和疏导涉税风险,提升精细服务水平。充分挖掘涉税费信息的利用价值,将涉税费信息运用于税费额核定、纳税费评估、纳税费信用等级评定、税务稽查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延伸涉税费信息利用链条,建立涉税费信息评估分析模型,做好经济运行分析、财税、非税收入预测和税收政策研究等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共用

拓展跨行业、跨部门合作领域,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扩大与协同共治部门单位的信息共享速度和力度。通过税费协同共治信息共享平台促进部门涉税信息全面共享,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县税费共治办根据履职需要,建立全县涉税信息获取目录,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上传、共享涉税(费)信息。信息提供方应当保障共享信息的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实效性。各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保障信息安全,不得将涉税信息用于履行法定职责之外的用途。在收集、交换、使用和保管涉税信息时,应当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涉税信息设计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予以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不断完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和风险应对机制建设,综合分析和应用涉税信息,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费流失,将潜在税源变成现实收入,将服务触角延伸至共治网格。

(五)全力提升特色板块税收服务水平

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助力特色板块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对精品钢板、纺织、轴承、交通设施行业等特色板块、灵芝产销等专业市场,有针对性开展服务,培植和壮大本地税源;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企业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紧盯责任落实。各网格单元按照“规范推送、因地制宜、及时跟进”的原则做好各项指标的归集和共享。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与全局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主动参与税费协同共治工作,把税费协同共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县各部门(单位)特别是成员单位对税费协同共治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全县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协调服务,确保社会税费协同共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形成工作合力。县税费协同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搞好组织、协调和督导,及时召开税费协同共治专题会议,交流情况,分析解决问题,对重大或疑难问题,及时提级研究。县税务局要对照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对各项工作要具体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加强税收征管,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形成全县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治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强化涉税信息管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税费共治办提供准确、真实的涉税信息。税务部门以及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收集、管理和使用涉税信息,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违法向社会公开涉税信息,不得将涉税信息用于损害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利益的活动。

附件:1.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2.冠县税费协同共治信息采集目录表

                3.冠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税务”税费共治网格化服务工作机制

附件1

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规范税费征管秩序,优化依法治税费环境,提升税费综合征管水平,促进全县财政收入高质量增长,经研究,决定成立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明确其职责。

一、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李怀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呼庆国  县政协副主席、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徐光宇  县政协副主席、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振兴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怀礼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张伟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殷国梁  县公安局政委

宋永强  县民政局局长

刘建华  县司法局局长

贠庆臣  县财政局局长

代占峰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王书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学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东朝  县水利局局长

申延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洪恩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

刘晓勇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代  硕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臣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轩春山  县审计局局长

张贤昌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陈新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殷占国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华伟  县统计局局长

左  华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宋宏睿  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县税费共治办主任)

李昆仑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邢德波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负责人

王公明  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徐振远  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殷树东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明玉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冠县管理部主任

宋金超  中国人民银行冠县支行行长

王德波  聊城银保监分局冠县监管组主任

张洪伟  国网冠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方  涛  清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彦虎  崇文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玉亮  烟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聪  斜店乡乡长

张东昌  东古城镇镇长

石  鑫  北馆陶镇镇长

潘立潭  万善乡乡长

胡  卉  店子镇镇长

徐宏山  清水镇镇长

高  峰  兰沃乡乡长

金学申  甘官屯镇镇长

沙德胜  柳林镇镇长

任子健  范寨镇镇长

魏  昌  辛集镇镇长

周  登  定远寨镇镇长

张明勇  桑阿镇镇长

刘文博  贾镇镇长

吴亚新  梁堂镇镇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负责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全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确保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办公室(简称“税费共治办”)及其职责

(一)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办公室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税务局局长宋宏睿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冠县税费协同共治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好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全县税费协同共治工作;健全落实税费协同共治相关工作制度机制,确保税费协同共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信息交换机制,召开税费协同共治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税费协同共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做好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影响力,强化全社会的协税护税意识,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和环境;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附件2:

冠县税费协同共治信息采集目录表


序号

信息提供

单位

提供信息名称

具 体 采 集 项 目

数据提供时限

数据用途

1

县发展和改革局

公办及非营利民办中等以下学校提供学历教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2.住宿费标准;3.其他收费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准确把握增值税征免税界限。

公办、普惠性民办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保教费标准;2.住宿费标准;3.其他项目收费标准。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准确把握增值税征免税界限。

国外贷款项目及进口设备免税审核转报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单位名称;3.法定代表人;4.联系人;5.进口设备用汇额(万元);6.项目总投资(万元);7.建设内容;8.镇街。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准确把握境外服务增值税代扣代缴范围、非居民和反避税税收信息监控。

全县典当企业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企业名称;3.镇街;4.批准成立时间;5.经营地址;6.法定代表人。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摸清行业底数,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全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企业名称;3.镇街;4.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5.本年累计收入(万元);6.批准成立时间;7.经营地址;8.法定代表人。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摸清行业底数,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2

县教育和体育局

各类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办学机构登记信息;社会力量办学、幼儿园、成人教育和校办企业登记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学校名称;3.学校类型;4.学校地址;5.法定代表人;6.电话;7.设立日期;8.学校收费标准;9.办学招生数量;10.镇街。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据此核算登记信息准确性,摸清教育机构底数,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中外合作办学信息

1.学校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学校地址;4.学校类型;5.中方合作者名称;6.外方合作者名称;7.国家;8.外方人员数量;9.外方收费标准;10.合作方式;11.合同名称;12.合作期限;13.联系人电话;14.镇街。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提供税源信息。

接受教育信息

1.身份证件类型;2.姓名;3.身份证号码;4.受教育阶段(幼儿园、中小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学籍信息);5.学籍状态;6.受教育阶段起;7.受教育阶段止(可空);8.就读学校;9.母亲姓名;10.母亲有效身份证件类别;11.母亲身份证件号码;12.父亲姓名;13.父亲有效身份证件类别;14.父亲身份证件号码。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核实提供基础信息。

3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省级技术创新项目信息

1.企业名称;2.项目名称;3.所属行业;4.预计完成年度;5.项目计划研发经费。

省工信厅发文公布5 日内

加强研发费用扣除所得税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企业名称;3.镇街;4.从业人数;5.认定时间;6.认定机构;7.证书编号;8.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9.联系人;10.法定代表人。

年度终了后90日内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企业名称;3.所属镇街;4.入库编号;5.入库时间;6.联系人;7.法定代表人。

年度终了后90日内

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

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或使用权信息,技术改造项目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企业名称;3.镇街;4.联系人。

年度终了后90日内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

4

县公安局

驾驶证件发放信息   

1.驾校名称;2.发放驾驶证件数量;3.所属期间。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对驾校收入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确认。

旅馆行业客房入住统计信息

1.旅馆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客房入住人次;4.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对旅馆收入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确认。

外籍人员从业信息

1.证件号码;2.中文姓名;3.外文姓名;4.国籍(或地区);5.性别;6.出生日期;7.就业证号;8.有效期限;9.许可证录入日期;10.聘用(任职)单位;11.单位地址;12.居住地地址;13.居住地所在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和个人反避税管理。

户籍人员基本信息

1.户号;2.户主与户主关系;3.姓名;4.身份证号;5.性别;6.出生日期;7.住址;8.户口登记机关;9.死亡标识;10.户口注销时间。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核实提供基础信息。

全县特种行业经营登记管理信息

1.企业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特种行业类型;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经营地址。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特种行业的税收管理。

5

县民政局

经营性公墓单位登记管理信息

1.经营性公墓单位名称;2.经营性公墓单位社会信用代码;3.经营地址;4.负责人。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行业的税收管理。

6

县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就业信息

1.残疾人数量;2.残疾人就业单位等情况。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残疾人员享受税收优惠管理。

7

县司法局

律师基本信息

1.律师姓名;2.执业证号;3.律师身份证号码;4.所在律所名称;5. 所在律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律师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

8

县财政局

拨付企业财政资金信息

1.企业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3.拨付金额(万元);4.拨付项目;5.拨付文件依据;6.拨付日期;7.拨付单位;8.镇街。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核对企业收到的财政性资金是否正确申报所得税收入以及检查数据需求。

土地出让金收取信息

1.企业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3.收取金额(万元);4.收取日期;5.收取单位;6.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检查数据需求,核对土地增值税扣除是否准确,便于契税征收管理。

政府采购信息

1.采购单位;2.合同编号;3.合同金额;4.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供应商名称;6 采购日期。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税收和发票监控。

企业产权转让信息

1.转让方名称;2.转让方信用代码;3.受让方名称;4受让方信用代码 5.被转让方名称;6.被转让方信用代码;7.转让金额。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股权转让税收管理。

企业重组信息

1.企业名称;2.企业社会信用代码;3.重组主要内容;4 重组涉及金额 5.重组完成时间。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企业重组的税收管理。

9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信息(职能调整前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2.建设单位名称;3.建设地址;4.建设规模;5.地上建筑面积;6.地下建筑面积。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土地增值税清算及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房地产企业税源监控。

不动产(土地)登记信息

1.宗地号;2.权利人名称;3.不动产权证号;4.土地坐落;5.土地性质;6.土地用途;7.土地取得方式 8.土地取得时间;9.土地面积;10.使用期限;11.权利类型;12.共有情况;13.联系方式。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与土地有关税收的征管,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

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

1.房屋坐落;2.小区名称;3.楼号、单元号;4.开发商;5.建筑面积;6.房产交易价格;7.不动产证号;8.登记时间;9.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确认房地产企业项目完工时间,便于从源头掌握税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1.合同日期;2.使用权类型;3.出让人;4.受让人;5.土地用途;6.出让面积(平方米);7.出让金(万元);8.土地坐落。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核实相关收入是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

9

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信息

1.原土地使用权人;2.土地位置;3.宗地面积(平方米);4.收回日期;5.补偿金额(万元)。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核实相关收入是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实土地使用税停止申报时间以及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信息

1.受理日期;2.转让人;3.受让人;4.转让金额(万元);5.用途;6.转让面积(平方米);7.原宗地面积(平方米);8.转让时间。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核实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是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

10

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排污许可信息

新增排污许可证具体信息,应详细到许可证各项信息,包括污染物种类、治理设施、排放口、许可限值等重要涉税信息。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环保税税源登记信息的采集及变更维护。

污染物排放数据、环境违法和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

1.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包括在线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等,应当包括应税水污染物种类、浓度值和污水流量,应税大气污染物种类、浓度值、排放速率和烟气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浓度限值等信息;2.环境违法和行政处罚信息。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环保税申报征收及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比对。

11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职能调整前信息)

1.工程名称;2.建设地址;3.建筑工程投资额;4.建筑工程总包方名称;5.总承包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6.建筑工程总包方地址;7.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8.工程规模;9.规模单位;10.工程概算(万元);11.开工日期;12.竣工日期;13.许可证编号;14.施工单位;15.监理单位;16.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准确掌握建筑工程开工时间,区分新老项目界限,把握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

房产交易网签信息

1.开发商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3.开发商地址;4.房产地址(小区名称);5.二手房原房主名称;6.二手房地址;7.房产受让方姓名(名称);8.房产受让方地址;9.房产受让方有效身份证件类型;10.房产受让方有效身份证件号码;11.共同房产受让方姓名;12.共同房产受让方有效身份证件类型;13.共同房产受让方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14.房产预收款(预售款)金额;15.交易价格;16.交易日期。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准确掌握房地产业纳税人商品房销售信息,避免纳税人逃避或延迟纳税义务及检查数据需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核实提供基础信息。

11

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职能调整前信息)

1.开发商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3.开发商地址;4.取得预售许可的开发房产名称;5.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地址;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颁发时间。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及时掌握商品房预售信息,监控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有关税收情况。

物业公司信用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企业名称;3.镇街;4.收费标准;5.服务管理楼盘名称;6.经营地址;7.法定代表人;8.从业人数。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掌握物业企业基本经营情况,加强税收监管。

房屋租赁信息

1.租房人姓名;2.租房人有效身份证件类别;3.租房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4.出租人名称;5.出租人有效证件类别;6.出租人有效证件号码;7.租房日期起;8.租房日期止;9.房屋坐落地址;10.房屋用途。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房产税日常税收监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核实提供基础信息。

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信息

1.企业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3.收取费用金额(万元);4.收取日期;5.收取单位;6.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核对企业支付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是否缴纳契税。

市政建设工程款支付信息、拆迁补偿信息

1.支付单位名称;2.支付金额(万元);3.支付日期;4.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对房地产公司的税收管理。

12

县交通运输局

货运站(场)登记管理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货运站(场)名称;3.联系电话;4.联系人;5.法定代表人;6.经营地址。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摸清行业底数,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车辆营运证发放、变更信息

1.车辆所属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车辆所属企业名称;3.车辆车牌号码。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摸清行业底数,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营运车辆年审信息

1.车辆所属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车辆所属企业名称;3.车辆车牌号码;4.年审时间。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摸清行业底数,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快递企业管理信息

1.快递企业名称;2.快递企业社会信用代码;3.揽件业务的业务量 4. 揽件业务的业务收入;5.派件业务的业务量;6.派件业务的业务收入。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快递企业税收管理。

13

县水利局

县重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及工程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信息

1.工程施工方名称;2.工程施工方社会信用代码;3.项目工程名称;4. 资金拨付金额;5. 竣工、验收时间。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管理。

14

县农业农村局

规模养殖户信息(奶牛5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猪200头以上、鸡鸭鹅100只以上)

1.养殖户名称;2.养殖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养殖户联系方式;4.养殖地点;5.镇街;6.养殖数量。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便于加强对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

14

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产业化信息

1.农业产业化单位名称;2.联系人;3.镇街。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便于加强对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

15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境外投资核准登记信息

1.企业名称;2.养殖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联系人;4.登记日期。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加强税收管理。

16

县文化和旅游局

影院放映厅数量、票房信息、放映补贴信息

1.影院放映厅数量;2.票房数量;3.放映补贴金额。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便于加强税收管理。

17

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变更登记、注销信息

1.医疗机构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机构地址;4.联系人;5.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加强税收管理。

18

县审计局

涉税审计信息

1.审计项目名称;2.审计人员;3.被审计单位;4.审计日期。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加强税收管理。

19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工商股权变更登记信息、企业吊销或注销登记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单位名称;3.法定代表人;4.联系人;5.登记日期。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加强税收管理。

19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变更、注销信息

1.社团、民办非企业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负责人;4、变更、注销时间;5、变更内容。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行业的税收管理。

民办高中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登记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2.学校名称;3.学校类型;4.学校地址;5.法定代表人;6.电话;7.设立日期;8.镇街。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摸清教育机构底数,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

1.开发商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3.取得预售许可的开发房产名称;4.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地址;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监督企业及时预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息

1.工程名称;2.建设地址;3.建筑工程总包方名称;4.建筑工程总包方地址;5.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6.工程规模;7.工程概算(万元);8.开工日期;9.竣工日期;10.许可证编号;11.施工单位;12.监理单位;13.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准确掌握建筑工程开工时间,区分新老项目界限,把握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

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疗养院、门诊部、疾病防治院、护理院、防疫站等医疗机构审批信息

1.医疗机构名称;2.医疗机构类别;3.医疗机构地址;4.法定代表人;5.电话;6.登记日期;7.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摸清医疗机构底数,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20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利技术登记信息

1.单位名称;2.专利名称;3.登记日期。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加强税收管理。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单位名称;3.法定代表人;4.联系人;5.项目总投资(万元);6.项目内容;7.镇街。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外商投资项目税收监控

21

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

户外广告管理信息

1.户外广告中标企业名称;2.户外广告中标企业社会信用代码;3.中标金额;4.中标时间。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户外广告中标企业税收管理

园林绿化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信息

1.工程施工方名称;2.工程施工方社会信用代码;3.项目工程名称;4. 资金拨付金额;5.竣工、验收时间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工程施工方税收管理

22

县统计局

规模以上企业信息

1.企业名称;2.企业社会信用代码;3.所属期间 4.营业收入;5.利润总额。

季度终了后 20 日内

加强规模以上企业税收管理。

23

县医疗保障局

职工使用社保卡在药品零售机构消费信息

1.药店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填);3.药店具体地址;4.药店月度社保卡消费金额;5.镇街。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以医保卡刷卡信息,比对企业实际申报销售收入。

23

县医疗保障局

医疗费用信息

1.姓名;2.有效身份证证件类别;3.有效身份证证件号码;4.医保范围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金额;5.结算日期。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核实提供基础信息。

24

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重大招商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2.投资方企业名称;3. 投资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建设地址;5.投资金额(万元)。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开展招商项目的税收服务监管。

25

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

企业境外上市(退市)信息

1.拟上市(拟退市)或已上市企业名称;2.社会信用代码;3.上市国家(地区);4.上市时间。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26

县人民法院

对涉及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处置的裁定、判决、调解

1.镇街;2.资产名称;3.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乙方名称;5.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甲方名称;7.调解或判决,裁定;8.调解或判决日期;9.金额。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甲乙双方的资产转移涉税管理。

对涉及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处置的拍卖信息

1.镇街;2.购买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购买方单位名称;4.被拍卖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被拍卖方单位名称;6.成交价;7.拍卖日期;8.拍卖物品名称。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拍卖资产涉税管理。

26

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中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抵顶债务信息

1.镇街;2.判决抵顶债务金额;3.不动产建筑面积;4.占地面积;5.不动产或土地内容;6.不动产或土地位置;7.债务人债务金额;8.债务人社会信用代码;9.债务人名称;10.债权人社会信用代码;11.债权人名称。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转移涉税管理。

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财产信息

1.被执行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被执行单位名称;3.镇街;4.执行金额(万元);5.拍卖情况_成交金额(万元);6.拍卖项目账面价值(万元);7.拍卖公司名称。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拍卖、变卖财产的涉税管理。

27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国、省道建设和干线公路养护项目实施及竣工、验收信息

1.镇街;2.设计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设计单位名称;4.监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监理单位名称;6.已支付金额(万元);7.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建设单位名称;9.施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施工单位名称;11.工程名称;12.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年度终了后30日内

加强公路建设施工行业的税收管理。

28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冠县管理部

公积金贷款信息

1.贷款人姓名;2.贷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类型;3.贷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4.共同贷款人姓名;5.共同贷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类型;6.共同贷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7.贷款合同编号;8.放贷日期;9.贷款期限(月);10.贷款结清日期。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核实提供基础信息。

29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人员自主择业信息

1.退役人员姓名,2.退役人员身份证号码,3.退役时间,4.自主择业时间。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退役人员享受税收优惠管理。

30

聊城银保监分局冠县监管组

保险机构登记信息

1.保险机构名称;2.保险机构社会信用代码;3.经营地址 4.负责人;5.登记时间。

年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保险业税收管理。

31

县供电公司

企事业单位用电信息

1.单位名称;2.月季度用电数量。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加强税收管理。

32

县属国有企业

各类经营、租赁、交易信息

1.企业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经营、租赁、交易项目名称、金额、日期。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税源管理。

33

各乡镇(街道)

网格员

房、土两税信息

1.企业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土地面积;4.房屋信息或租金收入。

季度终了后15日内

便于加强税收管理。

建安、房地产企业信息

1.企业名称;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项目计划。

城乡居民缴费信息

1.居民姓名;2.身份证号;3.联系方式;4.缴费种类及金额。

其他需核实信息

按需要提供

备注:各单位提供的项目信息数据以公函形式传递,县税务局以公函形式予以确认;

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县税务局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wjfxg@163.com

联系电话:(0635)5788678


附件3: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税务”税费共治网格化服务工作机制

为落实好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税收保障条例》,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村(居)委的税收保障职能,依托“镇街网格”和“村居社区基层党支部网格”,进一步丰富精准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内涵成效,由冠县人民政府主导,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共建“政府+税务”税费共治网格化服务模式,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办税缴费“堵点、难点、痛点”,全力打造冠县特色的税务网格化服务品牌,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工作专班组成

网 格 长:乡镇长(或街道办主任)

副网格长:分管财税工作副镇长、税务分局长

成员:财政经济服务中心、经管站、党政办公室、村庄(社区)党支部委员、税务分局工作人员。

镇街网格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统一招聘,统一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负责制定网格员工作职责。网格员日常接受镇街网格工作专班业务领导,其主要工作任务是服务于本网格内的企业纳税人、自然人纳税人和缴费人等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涉税(费)业务咨询、服务及法律援助、涉税矛盾纠纷排查、税费争议调解等方面的工作。乡镇街道设立“税费共治网格服务办公室”,各村庄(社区)设立“税费共治网格服务站”。

二、工作职责

镇街网格员的主要任务是:与各乡镇、街道税收协管员共同做好本网格内税费政策宣传、服务清单事项、涉税费社会情况民意调查、第三方信息采集和交换、督促纳税人按期申报、争议矛盾调解、其他共治事项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税费政策宣传辅导。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涉税费政策宣传及服务。在税务部门指导下,通过走访和巡查,及时将最新的税费法规传达至纳税人,协助开展好各种形式的税费宣传和办税辅导,通过政策政策宣讲,帮助社会主体和自然人掌握相关的最新政策,用足用好税费政策,规避涉税风险。

(二)服务清单事项。税务部门将相关服务纳税人、方便纳税人具体事项形成清单,通过政策宣传栏张贴。帮助纳税人、缴费人详细了解自身权益。

(三)涉税费社会情况民意调查。工作专班以“服务纳税人、税费宣传、为纳税人着想、纳税人权益保护”为中心,通过走访纳税人,及时了解纳税人对相关税费政策掌握情况,形成详细的民意调查表。

(四)第三方信息采集和交换。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相互交换纳税人信息。充分细致了解掌握市场主体的经营情况、占地、用工、用电、水资源使用、污染物排放等情况。

(五)督促纳税人按期申报。按照税务部门工作要求,督促和辅导社会主体和自然人按期申报,建立相应工作进展台账清册,在每月22日前及时将台账上报至基层税务分局和乡镇(街道),以便提高纳税遵从度。

(六)争议矛盾调解。基层分局与镇街政府明确“争议共治”合作事项。在专班内成立争议调解工作室,负责矛盾集中调解化解,确保将大多数争议纠纷事项调解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及时了解和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把风险及涉税(费)争议和矛盾。

(七)其他共治服务事项。

三、信息传递

(一)税务分局向工作专班及网格员传递事项材料。包括新办税务登记情况、新出台税费政策服务清单、需要核实了解事项、其他需要传递的事项材料。

(二)工作专班及网格员向税务分局传递事项材料。包括信息采集资料、民意调查资料、税费共治服务工作事项统计表、其他需要传递的事项材料。

四、数据分析综合利用

(一)利用采集到的调查数据与金税三期税务系统数据比对,及时修正金税三期税务系统数据,完善提高征管基础数据质量,还原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

(二)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不同的市场主体和自然人推动不同的最新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了解更多涉税费业务。

(三)对推送市场主体的涉税信息进行综合利用,辅导、约谈纳税人全面履行申报义务,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权益。

五、考核激励

(一)对各乡镇(街道)税收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推行税收网格化服务和管理工作较好的乡镇(街道)进行激励,在人员充实、经费保障上给予必要的倾斜。

(二)对网格管理员的考核由乡镇(街道)会同税务部门实施,主要对税收宣传、涉税咨询服务、税务登记、数据采集、税源调查、漏征漏管户清查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网格管理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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