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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2500444221X1/2021-26727379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成文日期

2021-09-13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1-09-13

发文字号

冠政发〔2021〕13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

冠政发〔2021〕13号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深化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推动全县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推动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的指导意见》(鲁组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1〕7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聊政字〔2021〕16号)精神,结合冠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以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规范提升供销合作社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一年面上推广、三年完备体系的思路,以土地托管服务为切入点,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及托管服务试点,到2021年底,实现土地全程托管面积3万亩以上,单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30万亩以上。到“十四五”末实现“每个乡镇(街道)平均托管服务2万亩以上、全县全托管服务40万亩以上”。提升供销合作社开展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服务和联合合作在内的土地托管服务水平,完善供销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务体系,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三、工作重点

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和增加村集体收入,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发挥好党支部、村委会、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供销社托管服务组织各方面作用,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及土地托管服务试点为抓手,组织农民、集中土地、稳步推进,深化土地托管服务,提高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质量水平。

(一)成立村党支部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土地托管服务

为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彻底释放农村劳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村集体收入,保障土地托管试点工作顺利实施。2021年9月初,县政府与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就土地股份合作社及土地托管服务试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山东省供销社把冠县确定为“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试点县。在农村土地政策和农民家庭联产承包政策范围内,通过村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把土地集中起来走集约化道路,农民以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作股权入股,村集体以集体经营土地、溢出土地经营权作股权入股,在土地股份合作社中农民既是社员又是股东,土地股份合作社对农民实行“保底收益+盈余分红”分配机制,让农民消除后顾之忧,增加村集体收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将集中起来的土地统一托管给省、市、县三级供销社共同出资成立的专业农业服务公司,双方实行“全程托管+保底承诺+约定提成”服务机制,叠加农业保险、担保融资、基础设施配套、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专业农业服务公司提供全程耕、种、管、收、加、储、销等系列化服务,种地收益按约定提成分配给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兑现农民土地保底收益后,剩余部分实施二次分红。专业农业服务公司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优先整合当地农机和农机手,开展集约化大田粮食现代化生产和经营,通过订单打通产业链,在金融、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条件下,达到订单农业市场准入标准,实现从农业投入到产出的闭环粮食贸易,使我县粮食种植具备产业化条件,促进托管服务产业化。在“全程托管+保底承诺+约定提成”中,按地类条件区分,每亩以800元人民币为基准保底价格,根据地类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国家以及上级的粮食直补、托管补贴等各类政策性补贴计入总收入,约定提成比例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和供销社公司六四分成。

2021年,每个乡镇(街道)选择土地托管服务试点村庄,试点村庄由党支部领办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全县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70个以上,试点托管服务面积3万亩以上。

2025年年底,实现各乡镇(街道)党支部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占有农业种植基础的2/3以上的村庄,全县实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40万亩。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各乡镇(街道)

(二)提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与管理水平

指导规范提升涉农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与管理,强化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秸秆利用、粮食烘干、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培训等服务功能,提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打造土地托管服务平台。在落实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政策措施方面,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围绕当地土地托管需求,给予资金和用地等政策支持,指导项目单位规范建设、提升和高质量运营。

牵头单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乡镇(街道)

(三)打造县域服务综合平台,加强联合合作

1、加强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合作,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和“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托管+综合服务”模式。

2、加强与村两委合作,发挥村党支部组织优势和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优势,按照试点先行、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指导村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将村内耕地整合成方连片,达到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条件,供销合作社与村党支部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对接,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促进服务功能向田间地头延伸。

3、加强供销系统横向联合和纵向合作,成立省、市、县三级供销社共同出资的专业服务公司,开展供销合作社横向联合和纵向合作,构建三化(企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五统(统一运作方式、农资供应、耕作标准、销售加工、融资保险)、十服务(种肥供应、深耕深松、机种机收、划片管理、统防统治、节水灌溉、秸秆利用、粮食烘干、产销对接、技术培训)机制,打造为农服务“供销品牌”。

牵头单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

(四)加大农业人才供给,搞好业务培训

整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力量,鼓励和引导乡村能人、大中专毕业生加入基层供销社。聘请托管服务业务专家团队,搞好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土地托管服务试点业务培训。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打造现代化职业农民队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班长,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托管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土地股份合作社培育和土地全程托管工作的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冠州宾馆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检查考评等工作。建立专班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有专班班长召集,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专职人员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土地股份合作社培育和土地全程托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优化服务、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土地股份合作社创建和土地全程托管服务工作开展。在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审批上,优先开放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减少办理环节,营造有利发展环境;在上级涉农扶持政策落地落实上,优先向村党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所在村倾斜;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自然资源等涉农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有条件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发展,在涉农整合资金中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予以保障,支持供销合作社统一承接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同时,抽调专业型、管理型、复合型人才,为推广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三)加强考核奖惩。县农业农村局就土地股份合作社及土地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协调组织好县、乡、村三级干部业务宣传培训,各乡镇(街道)制定好工作路线图和推进时间表,选择好土地成方连片试点村,8月中旬完成宣传发动工作。9月上旬完成社员登记和土地面积测量入股造册,完成试点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和注册工作,9月中旬基本完成托管服务面积测量和托管服务协议签订工作,所有工作在9月底以前全部完成。县土地托管专班负责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工作调度和考核,县委、县政府将土地托管工作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乡村振兴考核体系。

附件:冠县人民政府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冠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冠县人民政府支持供销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务增强为农服务能力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班  长:吴景博  县政府副县长

副班长:李广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克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康振标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  员:冯国英  清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世民  崇文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玉亮  烟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运龙  斜店乡乡长

张东昌  东古城镇镇长

石  鑫  北馆陶镇镇长

潘立潭  万善乡乡长

胡  卉  店子镇镇长

徐宏山  清水镇镇长

王文轩  兰沃乡乡长

曾庆贺  甘官屯镇代镇长

薛  涛  柳林镇镇长

赵彦虎  范寨镇镇长

魏  昌  辛集镇镇长

李国文  桑阿镇镇长

方  涛  贾镇镇长

吴洪华  梁堂镇镇长

刘洪顺  定远寨镇人大主席

任怀宁  县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么广坤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级主任科员

么丽萍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边春霞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秀丽  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

田文娟  县金融和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健辉  县乡村振兴局副科级干部

李秀华  县行政审批局一级主任科员

耿  帅  县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冠州宾馆,任怀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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