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6-24 09:17
1137152500444221X1/2024-45401776
冠县人民政府
2024-06-24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0月20日,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鲁编办发〔2022〕13号),文件要求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决策依据
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鲁编办发〔2022〕13号),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冠县机构改革方案》。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实效,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重要举措
调整我县部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行政执法事项 | 原执法单位 | 现执法单位 |
城镇开发边界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交通运输领域(含县公路路政执法)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冠县交通运输局 |
农业领域(含农机、畜牧兽医)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冠县农业农村局 |
文化市场领域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冠县文化和旅游局 |
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冠县卫生健康局 |
五、执行时间
2024年6月24日开始执行
六、注意事项
权力调整前移交的案件由原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办理终结,调整前已办结但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由原行政执法部门办理。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中共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赵英民
咨询电话:0635-523134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