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6-09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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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民政府
2023-06-09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场监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2022年10月20日,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鲁编办发〔2022〕13号),文件要求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决策依据有哪些?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若干措施》(鲁编办发〔2022〕13号)
三、出台目的是什么?
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实效,有利于理顺生产、流通、消费等多环节市场监管链条,形成全流程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四、有哪些重要举措?
调整我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行政执法事项 | 原执法单位 | 现执法单位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市场监管领域(不含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五、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时间 | 程序 | 执法单位 |
2023年6月9日-9月8日 | 权力划转过渡期 |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县政府发布权力调整公告之日起 | 权力划转 |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六、有哪些注意事项?
时间 | 案件状态 | 办理单位 |
过渡期前 | 移交的案件 |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过渡期期间 | 移交的案件 |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过渡期结束后 | 移交的已立案但未结案的案件 |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续办理 |
过渡期间及以前 | 办结案件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中共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具体联系人:赵英民
咨询电话:0635-52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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