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有哪些重点工作?
时间: 2022-02-09 18:26
索引号
113715250042235437/2022-26775365
发布机构
冠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2-09
名称
《冠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有哪些重点工作?
1、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下达任务,结合冠县现有实际,将能繁母猪保有量、最低保有量、规模猪场保有量分解至各乡镇(街道)。
2、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产能正常波动)、黄色(产能大幅波动)和红色(产能过度波动)3色区域,分别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3、对现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全数备案,保持规模猪场数量总体稳定。
4、按照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并开展挂牌工作。
5、根据能繁母猪存栏量的波动适时做好异常情况调控。
冠县农业农村局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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