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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有哪些重点工作?

时间: 2022-02-09 18:26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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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2-09

名称

《冠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有哪些重点工作?

1、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下达任务,结合冠县现有实际,将能繁母猪保有量、最低保有量、规模猪场保有量分解至各乡镇(街道)。

2、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产能正常波动)、黄色(产能大幅波动)和红色(产能过度波动)3色区域,分别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3、对现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进行全数备案,保持规模猪场数量总体稳定。

4、按照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并开展挂牌工作。

5、根据能繁母猪存栏量的波动适时做好异常情况调控。


冠县农业农村局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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