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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442148D/2023-26736685

发布机关

冠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5-27

标题

​冠县民政局 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冠县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3-05-27

发文字号

冠民发〔2023〕17号

冠县民政局  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冠县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实施方案

冠民发〔2023〕17号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精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推动党政机构、群团组织(以下简称“党政群机构”)工作思路和作风务实转变为保障,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机制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以增强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整体效能为主线,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村级全面落实。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基层、尊重民意,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根本遵循,依法明晰村级履职、协助职责,聚焦主业,协助基层政府组织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确保村级组织减负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

1、制定村级工作事项清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印发的《山东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村级依法履职、协助办理的清单目录,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并按照省级以上要求实施动态调整。依法依规明确党政群机构(含各类分支机构和中心、站、所等)要求村级组织协助或者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职责范围、运行流程。未经县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村级组织承担。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2、规范村级组织工作运行。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分流机制,分类办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以及村民群众个人事项。依法合理分解服务事项权责,对交由村级组织代办的公共服务事项,由乡镇党委和政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施、技术和人员等工作条件。对村民群众确有需要,但村级组织难以承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服务事项,由乡镇党委和政府协调解决。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村级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征求村级组织意见基础上,由县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依法购买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3、完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清理整合面向村级组织的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不得简单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等作为评价村级组织是否落实工作的依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制定村级组织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考核排名靠前的村级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坚决杜绝简单以设机制挂牌子安排村级组织任务、以填报表格或者提供材料调度村级组织工作、以“是否留痕”印证村级组织实绩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4、规范村级组织统计报表。整合各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填报的各类报表,每年年初统一交由乡镇安排村级组织按规定频次填报。未经县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党政群机构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填报表格、提供材料。除省级以上明确要求外,市县两级部门不得擅自要求村级组织填报年度统计指标之外的其他数据。(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5、推进村级数据资源建设。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分级应用,积极推进村级数据资源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统筹,逐步实现村级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大数据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二)进一步规范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

6、规范村级工作机制。从严控制党政群机构设立村级工作机制,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未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村级工作机制,不得要求专人专岗。规范并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级工作机制,统筹开展村级党的建设、治理服务和群众工作,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予以清理。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村级工作机制、专人专岗的,相应的党政群机构应协调提供人员、经费等必要工作条件,不得将保障责任转嫁给村级组织。(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7、优化村级办公服务场所。优化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按照新建农村社区中心村不低于500平方米、非中心村不低于100平方米,且每百户村(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立综合性服务团队或者设置综合性服务岗位,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综合利用服务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的阵地资源。(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8、规范村级组织挂牌。按照省级统一规定的数量、名称和式样进行挂牌(标准见附件)。可在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外部显著位置悬挂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民兵连标牌和村党群服务中心、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识(在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外部可悬挂“中国社区”标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内部可悬挂综治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标牌,以及确需群众知晓的公示、警示性牌子(如活动须知、注意事项等)。采取集中展陈形式对村级组织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和创建成果进行展示。规范挂牌工作要尊重村级组织和群众意见,做到逐步替换、次第更新。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挂牌不规范、整改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9、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严格执行民政部等6个部门印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民政厅、发改委、公安厅等11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按照省级以上要求适时更新。清单以外证明事项,本着便利村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能够核实的事项据实出具相关证明。出具证明涉及重大问题和存在法律风险的,村级组织要调查核实情况,广泛组织村民群众议事协商,必要时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虚假承诺、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的,依法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完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基层治理领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深化“无证明”服务,鼓励党政群机构采用网上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对没有政策依据擅自要求出具不合理证明的部门、单位和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会同司法行政、行政审批等部门发函予以提醒和告知,拒不纠正的予以通报或在媒体平台曝光,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侨办、团县委、县大数据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村级组织减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分级建立工作台帐,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委巡察办持续跟踪问效,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党政群机构考核评价内容,纳入各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监督和巡察范围。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推进村级减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村级减负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组织实施,严格标准要求,逐村抓好落实。

(三)健全监管机制。要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和追责问责力度,及时纠正随意增加村级组织负担的行为。要定期收集分析“代办事项”、“表格填报”、“机制牌子”、“证明事项”、“迎检信息”等具体情况,及时准确掌握村级减负落实情况。对基层反映强烈的台账报表、工作事项、督促检查等问题,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完善保障措施。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政保障能力和基层治理需要,建立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定期增长机制,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把推进村级减负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集中精力做好带领发展、推进治理、为民服务等工作,以更加奋发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规范城市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相关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悬挂牌子清单

冠县民政局     中共冠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冠县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527

(此件主动公开)

附  件

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悬挂牌子清单

一、外部挂牌

(一)名称:

1、村党组织

2、村民委员会

3、村集体经济组织

4、村务监督委员会

5、民兵连

6、村党群服务中心(标识)

7、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标识)

(二)标牌式样:

一般采用长条形竖牌或匾牌为宜,长条形竖牌一般为30CM-40CM(宽)180CM-250CM(高),匾牌尺寸一般为60CM(长)40CM(宽),要与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规模相适应。标牌材质一般为木质、不锈钢、钛合金等,标牌文字一般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村党组织标牌为白底红字、其他标牌为白底黑字。

二、内部挂牌

(一)名称:

1、综治中心

2、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标牌式样:

各功能区入口可悬挂简明标牌,综合服务大厅设置集合式服务功能指引标牌和确需群众知晓的公示、警示性牌子(如活动须知、注意事项等)。入党誓词、党员权利与义务和发展党员程序,悬挂在开展党员活动的功能室内。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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