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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吹风会:《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冠县地名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时间: 2022-08-31 19:00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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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8-31

名称

政策吹风会:《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冠县地名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8月31日,冠县举行政策吹风会,民政局慈善总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慧同志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冠县地名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相关内容。

主持人:近日,我县出台了《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冠县地名委员会成员的通知》,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文件内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民政局王慧同志为大家介绍文件的相关内容。

王慧: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介绍下我县为什么要对冠县地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呢?

王慧:1984年冠县成立地名委员会,在行政区划调整、规范地名命名和更名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等方面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形成了有效的工作合力,取得良好效果。2022年5月1日,新《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53号)颁布实施,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我县需对原有的冠县地名委员会进行调整,确保地名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主持人:文件出台有什么目的呢?

王慧:为了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提升城市形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此文件。

主持人:文件有哪些工作举措呢?

王慧:充实调整冠县地名委员会成员,加强地名管理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主持人:冠县地名委员会成员涉及哪些单位?

王慧:冠县地名委员会成员共涉及15个单位,包含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统计局

主持人:主要成员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王慧:民政局为县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全县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的推行等工作。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项目立项时,督促建设单位办理地名名称备案手续。农业农村局负责挖掘地名的独特价值,推进地名工作和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相结合。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县等负责各自领域内标准地名推广和规范标志设置工作。

主持人:非常感谢王慧科长的详细讲解,让我们对乡村地名管理工作有了更具体的了解。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到此结束,大家再见。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王慧

咨询电话:0635-510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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