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06-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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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林业局
2020-06-15
解读《冠县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情况的说明》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 ,要求切实加强占用征收林地管理,落实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格 保护、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是指年度内国家允许勘察、 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最大限量。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本批次用地总面积3.7762公顷。根据《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冠县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本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需办理建设项目使用审批手续的林地总面积3.1231公顷,全部为集体林地,其中占用《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林地0.1476公顷,占用《冠县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内林地2.9755公顷。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全部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符合国务院批准的聊城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冠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崇文街道办事处总体规划(2016-2030)》、《冠县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本次使用林地主体为冠县人民政府。
三、出台目的
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共一宗,拟开发用途:商住混合用地一宗。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重要举措
冠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已呈报省政府审批。本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包含部分林地,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有关情况如下,
本批次用地共涉及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朱霍三里庄村1个村,共一宗地。
本批次用地范围内冠县的林地共涉及崇文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朱霍三里庄村1个村,共一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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