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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218242F/2020-26751709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成文日期

2020-06-15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情况的说明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0-06-15

发文字号

冠政发〔2020〕41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情况的说明

冠政发〔2020〕41号 


省自然资源厅:

冠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已呈报省政府审批。本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包含部分林地,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有关情况如下: 

一、用地范围

本批次用地共涉及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朱霍三里庄村1个村,共一宗地。

本批次用地范围内冠县的林地共涉及崇文街道办事处1个街道,朱霍三里庄村1个村,共一宗地。

二、用地面积

本批次用地总面积3.7762公顷。根据《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冠县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本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需办理建设项目使用审批手续的林地总面积3.1231公顷,全部为集体林地,其中占用《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林地0.1476公顷,占用《冠县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内林地2.9755公顷。

三、开发用途

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共一宗,拟开发用途:商住混合用地一宗。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符合规划情况

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全部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符合国务院批准的聊城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冠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崇文街道办事处总体规划(2016-2030)》、《冠县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修编规划》。本次使用林地主体为冠县人民政府。

  

                           冠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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