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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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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成文日期

2017-12-15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17-12-15

发文字号

冠政办发〔2017〕128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冠政办发〔2017〕128号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5日


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是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近年来,我县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但总体规模依然不大、活力不强,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发展目标

按照“突出特色、形成品牌”原则,建立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机制,构建体育产业服务体系,增加体育市场供给,繁荣体育市场,推动体育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将体育产业培育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门类齐全、特色突出、产业链完整的体育产业体系和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精心打造一批有发展前景的体育俱乐部和健身会所及体育用品产业。体育产业从业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产业增加值占全县GDP的比重明显提高;居民人均体育消费年均增长6%;年举办县级以上赛事20个以上;体育彩票发行量突破3500万元;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体育健身市场

1.培养大众健身消费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健全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健身消费环境;依托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资源,宣传、普及健身知识,提高公众科学健身素养,培养体育健身意识,引导健身消费。

2.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城区“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乡级“两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社区、行政村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体广场。确保市民出行15分钟就有健身锻炼场所,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在100%覆盖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3.发展健身消费实体。完善各类健身协会组织,建立健全县级体育总会,大力发展各类单项体育协会,城市社区和乡镇农村普遍建立老年体协、体育文化站、体育健身指导站等健身组织,推动健身协会组织向实体化发展;加快发展适合不同消费需求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到2025年,县级单项体育协会达到30个以上,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成立体育总会,城区体育活动站点发展到25个以上,健身气功活动站点10个以上,基层健身站点达到每万人2个以上,全县协会、俱乐部总数达到20家以上,会员超过1.3万人。

4.开展各类人群健身活动。坚持示范引领与普及提高相结合,精心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8月8日全民健身日、九月九日老人节节目汇演等活动,广泛开展武术、广场舞、健步走、自行车、乒乓球、羽毛球、五人制足球、三人制篮球、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游泳、棋牌、够级等普及性强的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健身,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等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健身活动。

5.加强健身指导服务。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点)建设,积极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活动,建立群众体质档案,对群众体质水平、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到2025年,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3000千人,占人口总数的2.5%以上,实现对全县晨晚练辅导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体育健身场所的全覆盖;加强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志愿者培训体系,提高志愿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壮大体育赛事经济

完善体育赛事管理体制,采取办赛形式市场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竞赛组织专业化的方式,鼓励各类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举办各类高水平赛事,精心组织冠县传统武术“查拳”的各类各项比赛、着力打造冠县清泉河“龙舟训练基地”品牌、努力推出冠县3-5个品牌赛事;提高赛事服务水平,吸引更多高水平赛事落户冠县,将冠县逐步打造成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体育赛事基地。

(三)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

1.健全体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监管有力的体育彩票管理制度,文化广电、体育等部门要强化合作,加大体育彩票宣传力度,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大打击私彩力度,强化发行销售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体育彩票业安全健康发展。  

2.拓展体彩销售市场。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完善销售网络,培育和拓展城区、乡镇体育彩票市场,不断扩大销售量。到2025年,全县体彩销售站点达到70个,销售人员增加到150人,年销售额突破5000万元。

(四)深入挖掘查拳文化品牌

发展壮大“武术之乡”品牌,着力做好查拳文化挖掘和品牌建设。以查拳成功申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鼓励查拳文化研究,定期举办查拳中国(国际)研讨会,邀请知名专家和业内人士对查拳的发展进行集中研究、讨论、交流,制定查拳发展规划,为查拳的发展提供科学理论支撑。鼓励查拳学习班发展,规范管理查拳培训机构,培养查拳传承人,组织优秀查拳运动员在国内外巡回表演,扩大影响力。做好查拳和旅游结合文章,规范中国查拳会馆保护和管理,适时扩建(或新建)查拳会馆,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环境,定期举办查拳武术节,促进查拳文化发扬光大。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体育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体育产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统计部门要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准确把握我县体育产业发展状况,为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支持。新闻宣传部门要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助推体育产业发展。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体育产业投入力度,成立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资助、贴息贷款和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体育场馆建设、技术创新、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及体育企业面向大众的健身服务等。

3.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鼓励社会捐赠体育事业,对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向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捐赠,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鼓励社会投资。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体育经营企业,建设各类场馆及健身设施。允许投资人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体育企业。

5.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与质量认证相结合的体育市场管理体系,明确监管主体、管理职能和各类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加强体育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新兴户外运动、漂流运动等高危险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

6.加强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懂体育、善创意、会经营的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参与体育产业投资和经营。加快培养体育产业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开展体育产业从业人员岗位职业培训,推进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从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规范职业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高端人才和创新要素向体育产业集聚,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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