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05XR/2018-26733967
冠县政府
科技、教育;教育
2018-03-15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无
2018-03-15
冠政发〔2018〕25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冠政发〔2018〕25号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冠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冠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县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教督字〔2017〕3号)、《聊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的意见》(聊教督委办〔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8年启动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为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市级复评、省级评估、国家级审核认定,实现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扎实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不断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进一步缩小县域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差距,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着眼点和落脚点,立足高位优质均衡特色发展,按照“内涵提升、品质发展”的工作思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力落实教育民生事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19年底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的优质均衡发展,实现高水平的均衡发展。经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后,最终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认定。
三、工作措施
(一)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
1.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成立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县政府承担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切实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绩效工资制度,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的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
2.进一步落实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的教育职责。根据《义务教育法》等规定,进一步落实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维护学校周边秩序、提供师生安全保障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管理职能。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在制定各项规划时,必须考虑学校布局和建设,要负责新建、扩建中小学建设的选址和征地拆迁工作。
3.进一步创新教育管理机制。在城乡学校结对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城乡学校共同体管理模式,城乡学校紧密联动发展,积极开展结对学校的特色创建、环境美化、教师互派、师资培训等活动。
(二)合理配置,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优质均衡
1.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县和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行政区划整体规划,合理调整冠县中小学学校布局,稳妥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优化总体结构,提高学校规模效益。加快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重点加强对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到“十三五”末,力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标准化率达到100%。
2.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抓好中小学教学设备与设施标准化建设,并加快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步伐。积极构建中小学校园数字化环境,完善以校园网、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远程主播教室“一网三室”为特质的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框架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的以数字化、交互性和多媒体为标志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逐步实现教学资源、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应用的全面数字化。高质量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再研究、再实践、再创新。深化教育技术装备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广泛应用,加大资源开发整合力度,依托信息化建设,促进教学模式的创新,切实提高师生信息素养,提高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城乡师资队伍均衡
1.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严格编制管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配编标准。进一步完善教师招聘制度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县域范围内教师校际间合理流动机制,完善教师流动管理办法。采取行政推动措施,不断加大城区学校教师支教力度,帮助提高农村师资素质和教育质量。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政策,在评优评先、工作奖励、职务评审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并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完善考核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分层次、分类型推进教师培养工作,提高广大教师的专业素养。精心打造全县名优教师队伍,出台名优教师评选办法、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搭建名师展示舞台,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举办县级骨干班主任培训班,开展“十佳”班主任评选。
3.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规范校长的选拔、任用、交流、培训、监督、评议和考核奖惩工作,提高整体素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鼓励和选派城镇学校优秀干部到农村学校担任副校长以上职务,充实提高农村学校的领导力量,推动城乡学校管理人才流动。
(四)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道德教育摆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研究,创新德育内容、途径、方法和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体现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建立完善校园文化保障机制和检查评估制度,推动学校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创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
2.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有效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科研兴教战略,积极推进校本研修制度建设,推进小班化教育实验研究。以研究、探索和实践“有效教学”为抓手,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的监测,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完善招生评价办法,扩大重点高中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的比例,构建有利于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机制。进一步重视体育、卫生、艺术、科普等教育,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意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建立中小学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学籍管理,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制度。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机制,促进依法办学。健全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杜绝教育乱收费。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就近入学制度,严格控制择校生。继续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益
1.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实施招生工作。贯彻落实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逐步提高和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范围;落实扶贫助学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每一位适龄儿童的入学权益。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资助学,形成比较健全的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2.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按照“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关爱和服务体系,加强对留守儿童少年的教育管理。
3.依法保障特殊教育。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的整体之中,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扩大随班就读规模,不断加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保障。“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比例保持在95%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提升育才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助学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文件,掌握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本地教育发展现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机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召开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动员大会,部署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营造创建舆论氛围。
(二)实施争创阶段。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县政府会议精神,召开本部门动员会,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创建项目的管理制度,所有项目均明确时间进度及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适时召开研讨会、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三)迎接验收阶段。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标准自查完善;县政府组织模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县、乡、校做好迎接省、市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创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承载着全县人民群众对教育公平和优质教育的热切期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职责。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问题,认真列出任务清单和工作关键点、攻坚点,要做到“一校一方案、一项一方案”,制定创建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时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将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政府重点督查项目,并计入年度督导考核。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推进情况,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营造浓厚氛围。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依法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综合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努力在全县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教育群众满意度。
附件:冠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冠县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新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澍民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高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目标考核局局长
牛玉锁 县编办主任
王怀礼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工业公司总经理
王学广 县住建局局长、食药监局局长
康振标 县教育局局长
满庆利 县财政局局长
冯庆琪 县国土局局长
张忠强 县人社局局长
靖 军 县环保局局长
轩春山 县审计局局长
张 军 县国税局局长
郑 刚 县地税局局长
宋连勇 县国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邢德波 县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吴建雷 清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申延龙 崇文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秀龙 烟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代占峰 斜店乡乡长
邢同凯 东古城镇镇长
张洪洲 北馆陶镇镇长
程红镁 万善乡乡长
郭 伟 店子镇镇长
霍栓宝 清水镇镇长
冯国英 兰沃乡乡长
白俊伟 甘官屯乡乡长
左 华 柳林镇镇长
郑锋昌 范寨镇镇长
王广杰 辛集镇镇长
姚智功 定远寨镇镇长
刘鹏飞 桑阿镇镇长
王公明 贾镇镇长
殷占国 梁堂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康振标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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