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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徐光宇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1-04-01 10:40

索引号

/2021-26745214

发布机构

冠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04-01

名称

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徐光宇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工作,多次对“四好农村路”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贯彻落实好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好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短板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聊城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聊政办发〔2020〕10号)

三、出台目的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建立和实施路长制,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为全县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四、重要举措

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落实、监督指导及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通过各项资金的整合,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所需的财政资金,并创新投融资,吸引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明确路长责任,各级路长做好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通过市场化改革,完善交通安全巡查制度养护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从而建立起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五、工作目标

2021年底,建立起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到2022年,全县所有农村公路均列入养护计划,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农村公路道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六、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具体工作

推动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加强道路安全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加强公路保洁,打击、查处公路运输扬尘、抛撒车辆;加强公路路政执法,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马路经营行为,清理非公路标志牌;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整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对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适宜绿化地块开展绿化建设等。

    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来源渠道及标准

来源渠道:县级政府承担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筹措主体责任。县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市奖补资金;各乡镇(街道)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支出应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权、绿化、广告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

标准:各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按照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标准执行。

八、关键词诠释

“农村公路路长制”: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路长,县、乡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县、乡道路长,农村公路所属村集体组织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各级路长具体承担相应农村公路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

“四好农村路”:对农村公路做到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四项工作。

“乡村道管护员”:由乡镇(街道)召集或者村两委推荐产生,对乡道、村道负有管理、养护责任的人员。

“农村公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各项工作和互联网,大数据有机结合,发展而来的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平台。

与上级政策的对比

《实施方案》属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本级政策措施与市级的主导思想、工作目标一致性,该方案更切合我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及综合执法改革的实际情况。近年来,我县由于实行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交通路面执法工作力量薄弱,《实施方案》通过路长制管理机制,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给予明确分工,提出了强化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巡查制度等具体措施。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交通运输局

具体联系人:王培明

咨询电话:0635-711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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