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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明问答:《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时间: 2020-02-14 17:25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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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0-02-14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制定《政策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乃至损失,尤其是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

二、制定《政策措施》的目的是什么?

出台一系列特事特办、务实管用的应急性举措,对于我县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经营、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制定政策依据是什么?

2020年2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2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聊政办发〔2020〕2号)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文件精神,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四、该政策的重要举措是什么?

针对中小企业所急所需,《政策措施》从围绕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加大政策执行等四个方面,梳理出台16条政策措施:1.实施援企稳岗政策;2.缓解企业用工难题;3.延期缴纳税款;4.减免中小企业税费;5.引导降低中小企业房租;6.对涉疫情物资、设备免费检验检测;7.加大信贷支持;8.及时纾困解难;9.降低融资成本;10.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11.加大贷款风险补偿力度;12.积极推动应急转贷基金;13.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1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5.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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